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里的人事政策法规,负责学院各类人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报学院审定后组织执行。

2.负责提供上级主管部门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的岗位与条件。

3.负责学院教职工调入调出、内部调动、转岗等手续办理。

4.负责学院内设机构、编制的管理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5.负责学院各类岗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的核定。

6.负责统筹全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层级竟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

7.负责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技师考核与聘任等工作。

8.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岗位考核工作。

9.负责新进人员人事手续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各类人事信息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类相关统计报表;为学院有关部门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数据。

11.负责工资管理及岗位绩效总量核定工作。

13.负责离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14.负责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15.负责编外人员管理工作。

16.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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