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以来《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
2018-05-25 09:24:00   来源:监察室    点击:

编者按:十九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以来,截至2018年5月1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陆续发表了18篇评论员文章,现集中刊登如下,供学习。

(一)

严肃问责警示脱贫攻坚“责任重于泰山”

2018年1月4日

打赢脱贫攻坚战,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责任重于泰山!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

以泰山压顶之势彰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根据中央纪委和河北省纪委在走访调研、专项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河北省委对张家口市及蔚县、康保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具有风向标意义,释放了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不扎实不彻底,决不允许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对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决不允许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空转虚转的强烈信号。

一诺千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力而为,尽锐出战,精准施策,无不是为了确保兑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承诺。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去年年底,中央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专项治理既紧盯扶贫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也瞄准地方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

新年伊始,对张家口市及有关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可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打响的“头一炮”,是监督执纪问责往实里抓、向深处做,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揭露问题的“打鞋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有多大、责任担当就要有多大。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担负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如果一方主政者对“前车”视而不见,对“警钟”充耳不闻,依然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依然不知主体责任为何物,依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欺上瞒下,那就不可避免会“挨板子”乃至被“摘帽子”。

对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也要以此为戒,想想一些被问责的纪委书记是怎么“栽倒”的。脱贫攻坚战的“战场”上,当“老好人”就会误大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既紧盯重要领域或工作环节的突出问题,也瞄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再次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长期形成的思维惯性、工作模式亟须脱胎换骨,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管党治党宽松软是多年形成的,不是轻轻松松冲一冲就能解决的,严紧硬也绝非一日之功。解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做表面文章、把好经念歪,以及监督监管层层失守等问题,不经历一番伤筋动骨的整治是很难彻底改变的。因此,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此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新气象新作为“一起来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
 

 


(二)

牢记使命 不负重托

2018年3月19日

3月18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又迎来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杨晓渡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标志着国家、省、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均已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站上了新的起点。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为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改革的目标,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从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到2016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先行试点;从党的十九大后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到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工作蹄疾步稳、高效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国家、省、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全部成立,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结束,但这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改革正逐渐进入深水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任务是长期的、工作是艰巨的,必须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责新使命,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持续增强反腐败合力、效力,奋力谱写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新篇章。

挥锤打铁须身硬,正气凛然无不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忠诚履行职责,坚守党性原则,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铁面监督、调查、处置,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要毫不懈怠增强本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纪法皆通,深入调查研究,善于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要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强化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站上新的起点,肩负党和人民重托,承载党心民心期盼,履行新的使命任务,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忠诚履职、务实创新,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不停步、再出发!
 

 

 

(三)

勇做改革护航者和先锋队

2018年3月23日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这次改革,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伟大改革保驾护航。

为伟大改革保驾护航,必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触及的利益关系之复杂,都是少有的,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推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落地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实践,把加强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改革航船始终沿着正确航向行稳致远。

为伟大改革保驾护航,必须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保证令行禁止。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打头的、管总的纪律。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进程中严明政治纪律,就要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等问题,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决不允许借改革之名谋取私利。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问题。

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为伟大改革保驾护航,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科学、历史、具体地结合起来,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完成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勇做改革的先锋和表率。在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既是重要承担者又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一方面,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是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目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合署办公等方面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初步实现了“形合”,还要继续做好大量“神合”工作,聚焦“人”这个最重要因素,持续推进政治融合、理念融合、工作融合、文化融合,真正做到合编、合心、合力。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章和宪法的捍卫者、守护者,必须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有力行动践行职责使命,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在机构改革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有序实施。

改革潮涌风帆劲,跃马扬鞭拓新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忠于职守、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用精准化的监督检查、动真格的坚决查处、强有力的严肃问责,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四)

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一论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2018年3月24日

万紫千红安排著,喜听春雷第一声。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举行揭牌和宪法宣誓仪式,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开启了新的一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干部大会上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在党史、国史上留下浓重一笔。要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监察法第一条明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要是“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刻揭示了党中央作出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深层考量,充分说明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的更高要求。与之相比,我们国家原有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一是监察范围过窄。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但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二是反腐败力量分散。改革之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党规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察,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反腐败职能既分别行使、又交叉重叠,需要整合、形成合力。三是体现集中统一领导不够。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优势还未能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组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着力推进组织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顶层设计和试点探索相结合,在从3省市向全国推开的实践中创新发展,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不断显现并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亲自谋划、领导、推动,作出顶层设计,指引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一步步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涉及政治权力、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强调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深化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调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依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按照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从2016年11月起,在北京、山西、浙江3地先行试点,为改革探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党的十九大后,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经过一年多积极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对当今人类社会权力制约形式的创新实践。事实证明,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节点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及其宪法地位确立,实现国家机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大创制,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我国最高监察机关,依据宪法组建,依据宪法、监察法等履行职责,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和监察权。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和揭牌,标志着党和国家反腐败机构更加完备,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成巡视、派驻、监察3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惩治腐败的有效机制;标志着国家机构体系增加了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拓宽了人民监督权力的途径,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和运行,开启了从试点探索向依法履职、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阶段,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利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有效监督,促进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充分证明我们的党有力量,我们的制度有力量,我们党的干部队伍有力量。在时间紧、规模大、任务重的情况下,党中央举旗定向、坚强领导,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坚决贯彻、有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转隶人员积极参与、担当尽责,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大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谋定后动、扎实推进,实现了高效率高质量。取得这样的重大成功,归根结底,靠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靠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坚信,只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一定能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步步深入、行稳致远。
 

 

 

(五)

推进“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二论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2018年3月25日

随着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颁布实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站在了新的起点上。3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干部大会上强调,纪委监委合署办公重中之重是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要牢牢把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点基本点,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纪委监委的全面融合和战略性重塑,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

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反腐败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监察法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在履职过程中,纪委监委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承担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具体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中,坚决清除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两面派,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结合实际落实落地,立足职责积极作为。在体制机制上,纪委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要求,监委要认真履行宪法规定的“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同时合署办公的纪委监委共同接受同级党委领导,确保党中央始终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定要在自觉接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方面作出表率。

要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职能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这是对合署办公体制下,纪委监委两项职责相互贯通、一体贯彻的明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自觉从思想、理念、工作、文化等方面跟进、适应、提升、发展。一是找准共通点。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与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内在一致,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生动实践。比如,对象有重合,全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是共产党员;职能有交叉,依纪依法监督在两项职责中都居于基础地位,都立足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目标相一致,都是为了加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等等。二是把握住边界。两项职责在适用对象、适用情形、适用方式上又有所区别,有各自的边界,该执纪的时候要执纪,该执法的时候要执法,不能相互混淆和代替。三是统筹用好“两把尺子”。既要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强化党内监督,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纯洁;又要依据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特别是对党内监督达不到的或者不适用执行党纪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确保公权力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过程,不能搞成“两股劲”“两张皮”。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人民是党领导和执政的力量源泉,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与腐败作斗争,本质上是严肃的政治斗争,说到底是民心所向问题,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树起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价值取向。

要坚持群众立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群众对腐败问题意见很大,就要保持高压态势,“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当前的重点是,在扶贫、民生等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要让群众参与,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和与群众相结合的力量正风反腐。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都要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愿,从群众中获取信息、汲取力量。要创新载体渠道,特别是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让广大群众方便参与、有效监督。要由群众评判,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始终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切实增强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精准性实效性,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

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此多次强调,要求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强化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努力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上有一个大提升、大进步。一是纪法贯通。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与过去不一样了,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要考虑纪的因素、又要兼顾法的内容,既要用纪言纪语、又要用法言法语。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工作规则,建立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使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法法衔接。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调查取得的证据要与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审查。要紧紧围绕运用监察法规定的谈话、讯问、搜查、留置等12种调查措施,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明确各项调查手段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总之,要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要坚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章明确,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对6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所有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实行监督监察。要盯住“关键少数”。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还有处于关键领域、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依据党内监督条例,重点监督他们“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组织部署任务”等8个方面情况,严明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项纪律。依据监察法规定,对他们“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置意见。要根据这些要求,严肃党纪国法,严格监督监察。要管住“绝大多数”。既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也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管理好、监督好全体党员。要向基层延伸。监察法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规定为监察对象,要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强化对基层组织中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确保所有公权力的行使都在严密监督之下,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春风浩荡满目新,奋楫中流正当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贯方针原则,牢牢把握贯穿改革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六)

更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三论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2018年3月26日

宪法确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事业创造了历史性机遇,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了时代性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干部大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党和人民,勤于学思践悟,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团结协作,严于正身律己,更好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中国古代就认为监察之官是“治官之官”,要成为“百官之率”。监察法明确“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为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要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要忠于党和人民。纪检监察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党的纪检机关为捍卫党的团结统一而诞生。党的五大党章明确,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初衷就是“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位委员,有8位先后牺牲,无一背叛,用生命诠释了对党的忠诚。这个传统不能丢、本色不能变。要忠于党和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忠于党章、宪法,尊崇敬畏党章、宪法,模范践行党章、宪法,带头捍卫党章、宪法,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要忠于党的事业、纪检监察事业,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能力,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以实际行动许党许国、报党报国。

要勤于学思践悟。重视学习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工作的重要法宝。我们跟全党一道,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靠学习走向未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知识恐慌、本领恐慌问题普遍存在,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沉下心来、老老实实地学习提高、改造自己。首要的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原原本本学、一篇一篇学、持续跟进学,深刻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要认真学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宪法、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党章总纲、11章55条,宪法序言、4章143条,监察法9章69条,要经常学、反复学,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还要学习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科技、外交等方面的知识,学习联系单位、驻在单位、巡视单位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把学习和调研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统一起来、成为自觉,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在学懂弄通中促进做实,在做实中深化学懂弄通。

要勇于改革创新。国家监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监察职责、范围、对象、程序、权限等,都有别于过去的行政监察工作、反贪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也呈现出新特点新要求。有许多改革事项需要深化,有许多“瓶颈”问题需要突破,有许多制度机制需要完善,要求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克服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要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丰富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实现形式和途径。比如,要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研究划定监察机关管辖罪名的范围。再比如,要有效整合纪委监委监督资源,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协调和制约机制,完善信访举报、投诉处理、案件监管等信息管理系统,等等。这些都要立足实际,创新理念、思路、方法,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实效。

要善于团结协作。纪委监委体制上的“合署”,体现在工作上就是“协作”“交融”。一方面,要加强纪委监委内部融合。是一家人,就要团结一心、同舟共济,攻坚克难、共担重任。

要相互学习、见贤思齐、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要密切配合、真诚相待、凝心聚力,一起把党中央交给的任务落实好,完成好。另一方面,要加强同检察、公安、审计等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联动协作。完善线索处置、案件移送、日常沟通等工作机制,建立多方联动、顺畅高效的运行方式,做到既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又协同配合、无缝对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要严于正身律己。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监察法条文中涉及监察机关权限的有28个“可以”,这些“可以”就是权力,用得好,能够成为正风肃纪、反腐惩贪的利器;用不好,就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宽打窄用”的重要要求,正视权力、敬畏权力,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首先,监察机关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这是主要的监督。同时,监察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主要有人大监督、内部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人大监督有“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等方式,建立起了严格的监督机制,关键是要认真落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对监察法明确规定的“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以案谋私”“违法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滥用职权”等9种行为,要严密防范,一旦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对干部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真诚帮助,对转隶干部坚持一视同仁、统筹培养使用,营造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共同奋斗的好环境好氛围。

新时代新起点,要有新形象新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以扎扎实实的工作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七)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2018年3月29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3月25日至27日在云南省调研时强调,纪委监委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在督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督促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上充分发挥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人民是党领导和执政的力量源泉,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奋斗。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真正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人民群众最痛恨不正之风,对“四风”问题深恶痛绝,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长期抓下去。经过5年多持续努力,作风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但“四风”反弹回潮隐患犹在,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纠正“四风”不止步,徙木立信、说到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严到底、不能让,一直抓、长期抓、抓到位,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群众对腐败问题意见很大,我们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反腐败斗争。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党员干部52.7万人,其中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占88%,充分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仍有一些人不以为然、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对此,我们决不能松劲停步,必须坚定不移、一以贯之、精准发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坚决打、坚持打、打到底,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党性教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一定要把解决这类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力量、持之以恒抓下去。当前要牢牢把握三个重点。一是紧盯扶贫领域,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监督和纪律保证;二是严惩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抓住典型、通报曝光;三是聚焦民生领域,坚决查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刚刚颁布施行的监察法明确了6大类监察对象,其中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是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要用好这个契机,积极探索监察权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加强对乡镇“七站八所”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大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力度,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公正行使、廉洁行使。

纪委监委履职尽责、开展反腐败斗争,本质上是严肃的政治斗争,是党心民心问题,要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
 

 

 

(八)

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

2018年3月30日

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中央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成效。将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写入宪法,实施监察法,依法确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为各级监委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实的宪法基础和法治保障,也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执法者,也是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守护者,必须始终对党章和宪法保持敬畏之心。只有内心尊崇,才能行为自觉。要不断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严格依照宪法和监察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学然后知不足”。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自觉履职的前提是要熟知,先把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学好。原来纪检系统的干部要抓紧学法,转隶干部要认真学纪。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要求;要对着宪法、监察法,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准确把握立法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要求,弄明白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搞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紧加固“底板”、补齐“短板”,在系统深入、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既要“愿干、想干”,还要“会干、能干”,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要强化法治意识、法治素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增强程序意识、规矩意识,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都要充分考虑是否合法合规。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运用谈话、讯问、搜查等调查措施,特别是严格运用留置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每个案子、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很高的权威,我们必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防范权力对金钱的“寻租”,警惕金钱对权力的腐蚀,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集体决策,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内控程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九)

作风建设效果最终由群众说了算

2018年3月31日

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纠正“四风”、改进作风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群众监督,效果最终由群众说了算。

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长期抓下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为抓手,从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持之以恒,推动党风政风不断改善、社会正气不断上扬,实现了“小切口、大成效”。但要清醒看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比如,顶风违纪情况比较突出,仅2017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万起;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出现,花样很多、方式隐蔽,增加了监督和查处的难度;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难改,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决定了作风建设只能是“永远”而不是“暂时”,要“持之以恒”而不要“鸣金收兵”,必须一直抓、长期抓、抓到位。

抓作风建设,要着力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促进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克己奉公、保持本色。“四风”问题之所以反复出现,究其根本是一些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作祟。特权是最大的不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特权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腐蚀剂,不仅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而且直接侵蚀党和国家的制度根基,是毁堤蚀坝的蝼蚁之穴。”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必须始终保持警惕,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克服。在思想建设上,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规矩意识,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把牢“总开关”,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在制度机制上,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反对特权的制度规则,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约束,不给特权开方便之门。在监督管理上,要强化监督执纪,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让特权现象无处藏身,形成激浊扬清、弘扬正气的政治生态。

抓作风建设,要徙木立信、说到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作风建设是持久战,要抓住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从具体问题入手、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各级党委要以高度自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形成“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必须严到底、不能让。要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
 

 

 

(十)

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党的高水平领导

2018年4月1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加强顶层设计,创造性地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高水平领导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顺应新时代要求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刻回答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形势怎么看、经济工作怎么办”的基本问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理论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最新成果。这一重要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具体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的“七个坚持”:一是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四是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五是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六是坚持问题导向部署经济发展新战略;七是坚持正确工作策略和方法。这“七个坚持”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念、原则、要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离不开党的高水平领导,也体现着党的高水平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安排,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经济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又作了具体安排,二者一脉相承,其中带有纲领性、核心性的是两句话:一句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一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对新时代经济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抓住这两个问题,就抓住了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条基本方略,经济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中心工作,无论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才能确保新时代经济发展战略落实落地,确保我国经济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实现党对经济工作的高水平领导,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首先要加强学习实践,突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包括经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学习专业知识,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本领。其次要强化法治意识、法治素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带头依法办事,特别是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防范权力对于金钱的“寻租”,警惕金钱对权力的腐蚀。第三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调动广大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市场规则,不干预微观经济行为,破除“潜规则”、严防“暗操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建立公平竞争、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营商环境。第四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坚决不搞特殊化,决不能插手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十一)

深刻领会“两种革命”重要思想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8年4月2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参加全国两会有关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进行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理解、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种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种革命”的重要思想,是对我们党97年奋斗历程主题主线的深刻总结,是对我们党永葆先进纯洁、实现新时代历史使命制胜机理的深刻揭示,对于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我们党自1921年成立到今天,从根本意义上说,一直在进行“两种革命”。一种是社会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等,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本质上是为人民谋利益谋幸福,是改造社会的活动。一种是自我革命,就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使我们党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要求,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两个“历史性”充分表明,新时代党领导人民进行“两种革命”成效卓著。

“两种革命”相伴相随、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不仅能够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而且能够领导全党进行伟大的自我革命。我们党始终坚持进行“两种革命”相统一,通过伟大社会革命不断改造社会,迎来了中华民族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同时通过伟大自我革命不断管党治党,在勘误纠错、解决问题中强身健体,在革故鼎新、守正出新中实现升华,这是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原因。正是伟大的社会革命锻造和成就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也正是党的自我革命保障和推动了伟大的事业。沿着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向前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根本的,还是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必然要求,是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我们一定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抓下去。改造社会的伟大事业砥砺艰辛、永无止境,管党治党的自我革命与之偕行、不能止步。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韧和执着。全党同志一定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种革命”的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保持革命精神、革命斗志,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继续推进下去;必须从严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十二)

把反腐败作为系统工程,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2018年4月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最近在云南调研、全国两会参加山西代表团审议等场合多次强调,要充分认识到,产生腐败现象原因很多,既有个人的问题,也有管理的问题,还有文化、制度建设、政治生态等方面的因素,必须把反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党性教育,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构建长效机制。

把反腐败作为系统工程,必须始终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个目标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也要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相互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相互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相互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决不能半途而废、功亏一篑,决不能松口气、歇歇脚,决不能初见成效就鸣金收兵。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任务,我们一定要冷静清醒、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针对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树立“靶向治疗”思维,把准问题的关节点、要害处,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推进长远“立”的机制,推动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把反腐败作为系统工程,必须做到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标本兼治,实现“三不”同步推进、同向发力。“三不”机制贯穿着纪律、法律、制度、规矩、理想、道德要求,是一个整体,相互融合、交互作用、有机统一,三者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惩是治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惩的威慑,治也难见实效。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党中央、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完善相关党内法规,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选对人用好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把反腐败作为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要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在党中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一体贯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使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处于有效监督之下。要更加自觉地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加精准、务实,高质量完成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
 

 

 

(十三)

“六个统一”要长期坚持持续深化

2018年4月6日

对于怎样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概括提出“六个统一”,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把握精髓,长期坚持、持续深化,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五年来成效卓著,创造了重要经验、形成了规律性认识,集中体现为“六个统一”:一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既做到思想上从严,又做到制度上从严,一软一硬、刚柔相济、同向发力。二是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把为人民谋利益的使命和解决人民不满意的问题结合起来,人民群众反对的、痛恨的,我们就坚决纠正和治理。三是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重点是抓好党的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这样的执政骨干,同时对广大党员这个“绝大多数”加强教育管理和从严要求。四是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既规范用权,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又加强问责,对以权谋私、不负责任的,严肃追究、促其整改。五是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对党员干部既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也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关爱,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六是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的有效机制。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很不容易,这是一个艰辛的过程;再把它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理论,更不容易,是一个更为艰辛的过程。“六个统一”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立足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高度统一,突出了“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的重要任务,诠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原则、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创新发展。我们要善于运用经验、自觉遵循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努力取得反腐败斗争更大战略性成果。

“六个统一”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总结,是我们立足职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把握。党的十九大党章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鲜明提出“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纪律检查机关工作内容的重大拓展和深化,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党章赋予的职责任务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上来,运用好、深化好“六个统一”,切实担负起各级党委“助手”职责,当好党章“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贡献。
 

 

 

(十四)

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2018年4月12日

加强调查研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多的题目之一,作出了一系列深刻阐述,强调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全党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坚持抓工作调研在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多次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把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着力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调查研究务必深入、扎实、有效,把普遍问题找出来、把真实情况摸上来、把基层创新经验总结好,不断完善推动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加强学习和调研,是我们进入新时代、适应新任务的内在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很多事情不能等不能停,更不能靠。比如,面对大幅增加的监察对象,怎样有效实施监察、实现全覆盖,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搞好纪法贯通、实现法法衔接,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破解;面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如何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一起来,同向发力、一体推进,需要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办法,等等。总之,现在我们面临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一定要结合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科学,认认真真地调查研究,做到调查与研究相结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对策、进行整改,切实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实效性。

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加强调查研究,带头严明调研纪律。调查研究能力是领导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干部理思路、抓工作、带队伍的看家本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调查研究,是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过程,是树立群众观念、增强群众感情的过程,也是从群众中、实践中汲取营养和力量的过程。调查研究是扎扎实实还是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反映的是干部的党性问题、群众观念问题、实事求是态度的问题。要认真落实“亲自确定调研题目,亲自提出调研方案,亲自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亲自分析研究调研材料,亲自梳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亲自撰写调研报告”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地方、单位和基层走访调研,或蹲点调研、解剖麻雀,或加强案头调研、谈话调研,采取网上网下结合、请进来走出去结合等方式,着力提高调查研究实效。要在调研中深化学习、在调研中破解难题、在调研中创新工作,整体提升决策、执行、监督水平,把工作做得更精准、更深入、更有质量。开展调查研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高效、轻车简从,不能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深入调查研究中了解问题所在、群众所盼,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五)

把“三转”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

2018年4月16日

随着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委相继组建并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纪检监察工作翻开了新的篇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最近多次强调,要在坚守纪委职责定位的同时,向监察职能深化拓展,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这对于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就是一次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

“三转”的实质就是要求各级纪委监委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不缺位、不越位,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根本就在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克服职能泛化、职责发散等问题,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面对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考验,要切实防止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的情况,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恪守权责边界,把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加精准、务实,高质量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要牢牢守住政治机关这个定位。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自觉站在党中央的政治和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深化“三转”,关键在于深刻认识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在履行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适应和体现这一本质属性。要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敢于、善于从政治上发现、审视和解决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执纪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着力净化政治生态。

要牢牢守住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合署办公体制下,党章赋予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宪法赋予监委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有机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机关作用的立身之本和关键所在。纪委监委不能无所不管、包打天下,必须紧紧围绕这十二个字,进一步深化“三转”,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要把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具体化,既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管全党治全党,又依据宪法法律管好全体公职人员。同时,要把握好边界,该执纪的时候执纪,该执法的时候执法,不能相互混淆和代替。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和基本职责,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置就没有基础。要重点强化监督职责,转变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政绩观,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党员队伍和公职人员队伍的纯洁。

要牢牢抓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直接体现和推动了纪委职能、方式、作风的转变。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也要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不断丰富完善,使之越用越活、越用越灵。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思想上有触动、行为上有改变。要更加精准把握运用各种形态,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置,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不断强化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要在完成机构组建、人员转隶、合署办公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使机构设置与深化“三转”相结合、职责法定与职能优化相统一。要切实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敢担当、善作为,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中推进“形”的重塑、“神”的重铸。
 

 

 


(十六)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

2018年4月26日

五一端午临近,纠正“四风”又迎来新的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部署要求,抓好节点、抓住重点、紧盯新特点,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从每个节点、具体问题抓起,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持续坚守,形成了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上下一体的同频共振。小切口带来大变局,随着一个个节点变成作风建设“加油站”、一个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逐步解决,节日风气得到有效净化,作风状况实现整体好转。然而也应警惕,“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抓一抓就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有的还会变本加厉。从今年3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看,其中不少问题发生在今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说明节日期间仍然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五一端午假期来临前,重申作风纪律要求,敲响警钟、拉响警报,很有必要。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必须抓细节、抓具体,坚持从实际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继续盯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不放,同时抓住“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抓一个成一个,积小胜为大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深度剖析典型案例,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警示和规范。要深化探索、补齐短板,不仅盯住奢靡享乐问题,还要着力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旗帜鲜明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扩大监督范围,丰富权限手段,强化监督合力,在巩固拓展深化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例如建立健全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开展督导、检查和调研,等等,推动作风持续深入好转。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常言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一定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深入地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群众监督,最终效果由群众说了算。要借助群众无所不在的巨大力量,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让群众监督的“牙齿”更加锋利,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不断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到重要节点,越要克服惯性惰性、提高警惕性。说了就要做到,部署就要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思维认识纠“四风”的长期性、艰巨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不浮躁、不急躁,扎扎实实、埋头苦干,严到底、不能让,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十七)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2018年5月10日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中发挥了标本兼治的战略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做好新时代巡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多次强调,巡视工作必须旗帜鲜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须旗帜鲜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有力证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牢牢把握巡视工作基本要求,运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成功经验,坚持政治巡视定位,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依规依纪巡视,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巡视监督和其他监督相结合,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使巡视工作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不断提高巡视全覆盖质量。

党的十九大作出深化政治巡视的重大部署,对巡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巡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要突出党的全面领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责任、政治生态,深入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若干规定情况,保证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深入检查被巡视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要突出党的建设,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6个方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干部不担当和不作为问题、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十九大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巡视全覆盖要求,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的鲜明立场。目前,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正在进行中,开启了新的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的征程。要准确把握全覆盖要求,创新完善全覆盖路径,在“深、准、透、实”上下功夫,做到政治巡视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切实增强巡视全覆盖实效。要健全领导体制、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效能,深化市县巡察、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基层,建立上下联动监督网,实现全国巡视巡察“一盘棋”。
 

 

 

(十八)

抓住用好千百年来摆脱贫困的历史机遇

2018年5月15日

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前往四川凉山地区,考察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给各族干部群众送去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5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来到位于凉山地区的中央纪委机关定点扶贫的雷波县调研,了解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党的十九大以来,赵乐际同志已先后到山西、福建、云南等地深入调研脱贫攻坚工作,一再强调,脱贫攻坚对贫困地区摆脱贫困、让群众过上好日子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兑现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

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党建党100周年时历史性地得到彻底解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人生之大幸。与贫困作斗争,是我们党一成立就确定的历史使命和重要目标。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打土豪、分田地”,到改革开放初期“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到“八七扶贫攻坚”“农村扶贫开发”,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摆脱贫困之路,7亿多人口在这个过程中解决了温饱问题,走向了富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脱贫攻坚作出新的部署,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实现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党的十九大将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脱贫攻坚,多次深入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了解脱贫进展、作出重要部署,为在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指明方向。脱贫攻坚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奇迹,放在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是很难想象的。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担当,是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是社会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的巨大胜利、巨大成就。对贫困地区来说,习近平总书记这么关心,全党这么重视,各地方各部门这么支持,脱贫攻坚是千百年来摆脱贫困的历史机遇。贫困地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清这种机遇的历史性、决定性作用,深刻认识到实现这一历史性目标也是党员干部的人生之机遇,是光荣更是责任和考验。讲担当就要有大情怀、大格局,自觉把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扛起来。作为脱贫攻坚一线指挥部,贫困地区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抓好这件为人民谋利益、为党的事业作贡献的大事,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机遇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抓住机遇、用好机遇的措施办法,不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拼命把脱贫攻坚战打好,一件一件事落实好,如期圆满完成脱贫任务。

脱贫攻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围绕人精准扶贫,激发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一个是,在精准上下实功夫、苦功夫。要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根据不同类型的贫困采取不同措施。要精准到户到人,在普惠的同时一户一策、一人一策。要精准见效,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用好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使群众不仅实现短期脱贫,更要为长期稳定致富打好基础。一个是,注重人的教育,坚持扶贫先扶志、扶智、扶技,着力抓好教育培训。扶贫就是扶人,一切要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展开,改善人的生产生活,促进人的自由发展。要引导贫困群众更新思想观念,提高自主脱贫意识,以精神脱贫带动物质脱贫。要帮助贫困群众发现其特长,培养其能力,教育其成为有用之材,各尽其能、各展其长。特别是要抓好孩子的教育问题,九年义务教育一个不能落,教会他们学好普通话、掌握一门手艺,为他们打开一扇了解世界、融入时代的窗口。

脱贫攻坚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一个是,基层党组织要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心关怀、党和国家的扶贫举措宣传到户到人,把扶贫政策落实到户到人,团结凝聚群众感党恩、跟党走。一个是,要带领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克服等靠要,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党员在脱贫攻坚中要带头,支部在各项工作中要带头。支部书记要发挥表率作用,既要好好带领大家脱贫致富,又要有共产党员的风格,群众先住上新房、先过上好日子,把自己放在最后。党员不能甘当贫困户,要带头自力更生,带领大家学技术,带领大家一起奋斗。要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如何帮扶、怎么脱贫,多听听群众意见,由群众说了算,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使其真正成为“主角”。

始终盯住扶贫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正风肃纪、反腐惩恶。这几年,党中央和各省市在扶贫脱贫上资金投入之大、项目支持之多,是前所未有的,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一些地方发生了截留款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重影响脱贫攻坚的进展和成效,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解决这类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凡是扶贫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有“老虎”打“老虎”,有“苍蝇”拍“苍蝇”,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当前尤其要在强化监督、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本领上下功夫。比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纪委干部通过贫困群众一卡通中政府发放的扶贫资金异常变动这一蛛丝马迹,发现民政部门一干部从中窃取200多万元扶贫款的严重问题,并顺藤摸瓜,发现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人民群众拍手叫好。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解决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整治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让党中央的好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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