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电教中心负面清单
2016-11-24 09:56:00   来源:实验中心    点击:

1. 严禁未接受安全教育的实训教师上岗。

电教实训教师严格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安全制度,明确各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各实训室正常运行。

2. 严禁危险化学品流出电教实训中心。

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药品要做到“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四无”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一保”即:保安全。

3. 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加强对水、电、火源的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室内严禁擅自私拉电线,要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

4. 严禁无故脱岗。

严格履行学院请假手续,相关实训教师要跟班,确保实训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5. 严禁烟火。

实训楼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准吸烟,不准随手扔垃圾。

6. 严禁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实训楼要保持安静的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出入。

7. 严禁私自挪用消防器材。

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村,不得挪作他用。

8. 严禁擅自利用实训室进行盈利活动。

认真完成教务处派发的实验教学安排表,未经允许不准利用实训室进行社会盈利活动。

9. 严禁不遵守采购流程采购电教实训中心物品。

仅采购教师申请领导批准的电教实训中心物品,严格遵守采购流程。

10. 严禁破坏实训楼的任何教学设备、公共设施。

进入实训楼的一切人员不能故意损坏实训楼的任何教学设备、公共设施,确保实训楼的工作秩序。

上一篇:实训电教中心责任清单
下一篇:实训电教中心权力清单

通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46号
邮政编码:044000
招生电话:0359-2084503      
部门电话:0359-2084970      0359-2063300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2018    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系   内容管理     晋ICP备09004356号-1     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