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训)室借用管理制度
2023-12-11 15:29:00   来源:实验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训)室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验(训)室借用原则

  1. 原则上不对个人、外单位开放,但给本校专业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提供便利。
  2. 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方可借用。
  3. 借用时应提前沟通,且必须遵守审批程序。

   二、使用实验(训)室审批程序

(一)书面申请

外单位需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向实验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借用申请表》,实验中心签署意见并呈报院领导审批。

(二)签订协议

经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实验中心与系部专业教师协商后,与使用方签订《实验(训)室借用协议》。并责成实验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实验员在科室记录本上详细登记使用情况,使用结束后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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