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钢瓶安全管理制度
2023-12-19 11:27:00   来源:实验中心    点击:

1.实验气体须从有资质的实验气体供应商处采购,使用单位需确保采购的气体钢瓶质量可靠、并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气体钢瓶应标识准确、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气体钢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体钢瓶存放地应严禁明火、保持通风和干燥、避免阳光直射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气体检测和报警装置。

3.气体钢瓶须远离热源、放射源、易燃易爆和腐蚀物品,实行分类隔离存放,不得混放,不得存放在走廊和公共场所。空瓶内必须保留一定的剩余压力,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

4.气体钢瓶须直立放置,妥善固定,并做好气体钢瓶和气体管路标识,有多种气体或多条管路时需制定详细的供气管路图。

5.供气管路需选用合适的管材。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气体(乙炔除外)连接管路必须使用金属管,乙炔的连接管路不得使用铜管

6.使用前后应检查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确认盛装气体类型并做好应对可能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7.使用后,必须关闭气体钢瓶上的主气阀和释放调节器内的多余气压。

8.移动气体钢瓶应使用手推车,切勿拖拉、滚动或滑动气体钢瓶。

9.严禁敲击、碰撞气体钢瓶, 严禁使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0.实验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若发现气体泄漏,应立即采取关闭气源、开窗通风、疏散人员等应急措施。切忌在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时开关电源。

11.对于气体钢瓶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超过检验有效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退回供气商或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及时处置。

12.气体钢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一定的剩余压力

13.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或系统管路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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