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学费收缴的通知
各系部、班级:
为了方便同学们及时缴纳学费,减少携带现金带来的诸多不便,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学院2016-2017学年学费收缴工作,现安排如下:
1、应缴费用包括:学费4000元,住宿费400元,教材费400元,共计4800元。
2、请各位同学务必在2016年8月25日前,将各项费用4800元,存入学校统一办理的工商银行卡中,由银行代扣,且存入金额须大于等于应缴费用总额,否则将导致扣款不成功。
温馨提示:运城市(运城地区)以外学生请尽量用手机银行向此卡转账,此方法转账无手续费。
3、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开学后及时到计财处登记;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工行卡的同学,请开学后及时到计财处缴纳学费。
4、正式票据由计财处统一打印,开学后发至各班。
5、据教育部令第21号相关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请同学们积极配合,按时按定额缴付学费,以便顺利办理下学期注册等相关事项。
计财处
201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