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等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54号)、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17]58号)和《运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办法》(运人社局[2011]39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总体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转变用人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学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劳取酬,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学院全体在编教职工。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部分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工作量绩效工资组成。各类岗位全年标准工作量为256个工作量,达到全年标准工作量即可领全相应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标准工作量的按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标准计算。
五、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4、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
各类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月标准依据运人社局发[2017]58号文件,年标准为月标准乘以12,每个工作量标准为年标准除以256。
岗位类别 |
岗位(职级) |
月标准
(元/月) |
年标准
(元/年) |
工作量标准
(元/工作量) |
管理
岗位 |
4级(副厅) |
900 |
10800 |
42.2 |
5级(正处) |
775 |
9300 |
36.4 |
|
6级(副处) |
664 |
7968 |
31.2 |
|
7级(正科) |
592 |
7104 |
27.8 |
|
8级(副科) |
553 |
6636 |
26.0 |
|
9-10级(科员) |
520 |
6240 |
24.4 |
|
专业
技术
岗位 |
正高 |
817 |
9804 |
38.3 |
副高 |
660 |
7920 |
31.0 |
|
中级 |
607 |
7284 |
28.5 |
|
初级及以下 |
520 |
6240 |
24.4 |
|
工勤技
能岗位 |
2级(技师) |
585 |
7020 |
27.5 |
3级(高级工) |
511 |
6132 |
24.0 |
|
4-5级(中级及以下) |
504 |
6048 |
23.7 |
5、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1)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个课时为一个工作量,达到全年标准工作量即可发全相应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达不到全年标准工作量的,可以按照第6条折算工作量。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全年全勤者视为完成标准工作量,缺勤一天扣除1.3个工作量,在多个岗位工作,工作量不重复累计。考勤执行《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运农院字〔2017〕8号)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统计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学期末将统计结果报人事科。
(3)经批准,在管理、教辅岗位工作的教师,完成管理、教辅岗位工作后即为完成标准工作量,代课均按超工作量标准计算。此类人员实行坐班制,根据工作需要,在严格考核基础上,由所在系部和兼职部门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字,公示无异议,人事科备案。
(4)在实习农场上课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乘以1.2系数。在实习农场工作人员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标准的0.25倍。
6、根据我院实际情况,为鼓励教职工积极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以下工作均可计算为奖励性绩效工作量。除实习实训指导工作外,此计算方法和折算结果仅限于此方案使用,不得作为职称评审、层级竞聘等的依据。
(1)集中外出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量计算标准
集中外出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量计算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为标准,其计算办法为:集中实习学生人数/20×3×实习天数(每人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0人),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由系部报教务处、分管院长审核。工作量由系部统计,教务处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
(2)实验室建设工作量计算标准
每建成一个专业实验室计96个工作量,原则上同一建设项目视为一个实验室,各系根据人员参与情况自行分配。
(3)指导各类学生技能竞赛工作量计算标准
指导省级学生技能大赛(含体育赛事),依项目每队计48学时, 指导国家级学生技能大赛(含体育赛事),依项目每队计64学时,承担各类竞赛工作量由系部统计,教务处审核,分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
(4)经学院审核批准的全校性专题讲座,每个讲座计4个工作量。
(5)教学系部专技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的管理工作量计256个工作量,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的管理工作量计170个工作量,系秘书、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的工作量计85个工作量。身兼多职的按照最高工作量标准计入,不重复累计。
(6)三系两部各划拨一定工作量 (三个教学系300个工作量,每个部200个工作量)用于系部教师(包括管理、教辅等岗位的教师)机动工作调节,由系部自行分配。(用于专业申报;期末考试命题、监考和评卷;毕业生实习总结汇报等专项工作)
(7)教学督导人员的工作量与管理、教辅岗位工作的教师一样,实行坐班制,完成本职工作后即为完成标准工作量。
(8)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
①院级科研项目
院级课题结题完成计48个工作量。
②市级科研项目(市科技局)
有经费支持的计64个工作量,无经费支持的按48个工作量。
③省级科研项目(省科技厅、教育厅、省厅局课题)
有经费支持的计96个工作量。无经费支持的计64个工作量。
④国家级科研项目
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有无经费均计256个工作量。
⑤论文
北大核心及以上计64个工作量,省级论文计16个工作量。
以上五项只针对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
⑥著作、教材
在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并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学术研究成果的专著,理科12万字及以上,文科18万字及以上计256个工作量,在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并且是本人承担的科研、教研(教改)项目或学术研究成果的编著理科10万字及以上,文科12万字及以上计128个工作量;主编或参编教材(以全国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为准)5万字及以上计128个工作量。
⑦专利
第一完成人的发明专利计256个工作量,第一完成人的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计96个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认定及计算由科研中心负责统计,分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
(9)社会服务工作量折算
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
①受有关部门和企业邀请的社会服务,学院不承担任何费用,按正常出勤计(需出具邀请函并且服务项目必须与本人专业方向一致)
② 学院公派的社会服务,每天计3个工作量。
各类社会服务教师工作量统计由科研中心负责,分学期统计,统计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汇总后报人事科。
(10)班主任工作量折算
班主任工作量计算办法:学生数/120×256。
学生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量计算办法:学生数/120×128。
班主任工作量统计由学生处负责,统计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学期末报人事科。
7、岗位绩效工资=256及以内的工作量×每个工作量标准。
六、超工作量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工作量标准(元/工作量) |
管理岗位 |
4级(副厅) |
21 |
5级(正处) |
18 |
|
6级(副处) |
16 |
|
7级(正科) |
14 |
|
8级(副科) |
13 |
|
9-10级(科员) |
12 |
|
专业技术岗位 |
正高 |
19 |
副高 |
16 |
|
中级 |
14 |
|
初级及以下 |
12 |
|
工勤技能岗位 |
2级(技师) |
14 |
3级(高级工) |
12 |
|
4-5级(中级及以下) |
12 |
8、超工作量绩效工资标准
9、超工作量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专任教师超过标准工作量的为超工作量。
(2)管理、教辅岗位工作的教师代课均按超工作量计算,代课总数不超过4学时/周。
(3)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上干部岗位责任绩效:副科级干部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标准的0.1倍,正科级干部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标准的0.2倍,副处级干部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标准的0.3倍,正处级干部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标准的0.4倍,副厅级干部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年标准的0.5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和本人岗位工资必须一致。
(4)超工作量绩效工资=超工作量×超工作量标准。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汇总办法
10、每学期末,各部门统计工作量(填写人事科表格),在部门公示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人事科,人事科汇总,公示。
八、有关情况说明
11、学校安排课程,应首先保证系部专任教师满工作量,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应主动承担其他工作进行工作量的补充。(按第五项第6条规定补充)
12、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人员,按照本人校内聘任岗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派出的扶贫、挂职锻炼人员,不超过六个月,年度考核由扶贫、挂职锻炼所在单位进行年度岗位考核。考勤实行部门负责制,考情弄虚作假,追究部门责任人责任。
13、各类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突破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的1.6倍。
14、如遇工资政策调整,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办法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相应调整。
15、本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办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