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学院工作用车,同时合理保养、使用车辆,进一步节约开支,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车辆管理制度
1.学院所有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使用。
2.办公室管理的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派车,通常情况下,办公室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专门管理公务用车,每次出车都要填写《用车申请单》;临时或紧急情况下,办公室主任可直接派车,但事后也要做好记录。没有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驾驶员也不准自行出车。对未经批准私自出车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一旦造成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司机本人负担。
3.各办公室(处、室)的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于特殊原因(交通不方便,携带物品较多等)确需用车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部门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再安排用车。
4.驾驶员按分配的车辆专人专车驾驶,不得私自调换车辆,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调换车辆的,要征得办公室主任和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换,完成任务返回后,应及时将车辆清洗并核对公里数后交还原专职驾驶员。
二、燃油管理规定
1. 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加油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到办公室副主任处领取加油卡,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 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燃油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 驾驶员应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单,详细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实行外出一次报销一次。
三、维修管理规定
车辆出现故障和到保养时间的情况,驾驶员要及时提出申请,并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市财政局指定的维修定点单位维修,维修后把维修的二联单交由办公室,以备查验。外出时车辆出现故障,驾驶员及时报告,一般要求去正规的4s店维修,维修完毕,开具正式发票并列维修明细,返校后依规定报销。
四、驾驶员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政治、交通安全法规、业务技术学习。
2.服从工作分配,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上班期间,无出车任务要坚守岗位。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开车,保证中速行车,出现交通违章,由驾驶员自行处理违章,确保安全。
4.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批准私自出车,追究驾驶员责任,发生事故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平时或晚上有急事需驾车外出必须经院长办公室分管领导或主任同意,第二天完善出车手续,驾驶员本人不得私自出车。
5.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工具,经常清洗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冬季要做好防冻工作。出车前,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态。
6.发现故障,须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主任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严格执行派单维修,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7、驾驶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遇有特殊情况能及时赶到。
8、本规定从2018年9月起执行。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