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2012-12-08 02:52: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晋教人[2012]59号)文件精神,定于2013年3月9日举行高校教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试。根据规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需提供以下资料:思想品德鉴定表、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体检表、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考试合格证、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非师范教育毕业生需有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等。望有关教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好此次考试工作。有关考试报名资料在1215日前到教务处张雷处办理,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可通过www.sxedu.gov.cn网站人事工作专栏查阅有关信息)

(此次考试需提供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A4)一份,每科报考费30元)

 

 

 

教务处

20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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