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上课期间考勤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
2010-03-13 04:42: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学生上课期间考勤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学校要求每位任课教师从本学期开始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工作。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阵地,一定要保证课堂教学效果,要保证班级到课学生人数,为此,根据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学生上课期间考勤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设计印制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上课考勤记录册,对每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缺课情况进行登记,并与学生的评模选优、发放奖助学金、入党挂钩。

二、每学期开学每位任课老师领取一本所代课班级学生上课考勤记录册,每次上课检查班级学生到课情况,认真登记在记录册上,旷课用“×”表示,迟到用“√”表示,请假用“△”表示。

三、学生上课迟到、旷课处理办法:每迟到一次扣1分,旷课1节扣2分,请假一节扣0.2分,住院病假不扣分(以假条为准),任课老师每学期末统计每位学生的总扣分数,从本课程考试(查)试卷总分中扣除。学期结束学生上课考勤记录册与成绩册一并交班级所在系。

四、各系部每学期第一个月每周要检查一次老师填写学生上课考勤记录,对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者要给予批评教育,以后每月检查一次。教务处教学督导室每两周抽查一次,依此来评价教师上课的态度、效果。

五、教室日志由教师自带,每次上课与学生上课考勤记录册同时填写,每天上课结束交班级所在系,为系里了解学生到课情况提供依据。

六、学生上课考勤记录册、教室日志教师必须亲自填写,不许让学生自由代填。

 

教务处

2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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