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编报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的通知
2018-11-16 09:42:5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函〔2018〕59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142号)要求,现就我省各高职院校“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简称院校年报)的编制与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与发布
  全省所有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均须按要求编报《院校年报》(不包括2018年新设学校)。继续鼓励各院校主动联系、推动一批实际参与人才培养的企业面向社会发布“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简称《企业年报》),原则上所有“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合作企业应发布、上报《企业年报》。
  各高职院校应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院校年报;省教育厅在山西省教育厅官网“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各院校年报;教育部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集中公布各地及高职院校的年度质量报告。
  二、编报内容
  2019年《院校年报》、《企业年报》的内容要求基本同上一年度。
  《院校年报》应至少包含:学生发展、教学改革、政策保障、服务贡献、国际合作、面临挑战等部分(标题不限),应全面反映院校的年度发展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定量分析和案例提炼,全面分析院校改革发展的年度成绩、问题和对策。
  企业年报是落实“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可以按照国务院《决定》关于“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的要求,重点从企业资源投入、参与高职教育教学(做法、成效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编制发布。
  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年报”“企业年报”要重点展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体现高职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有效举措;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典型案例;培育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促进就业创业、主动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的具体做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主要成效。
  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新增了“学生反馈表”,“国际影响表”和“服务贡献表”中个别指标有所修订,详见附件。6张附表必须包含在《院校年报》正文中,附表填报内容在报告撰写中也要加以阐述。
  三、工作要求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年报编写工作。教育部从2016年起开始对各地和院校年报进行合规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的同时,还将院校年报和状态数据填报作为评价各地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并为确定中央财政综合奖补资金提供依据。省教育厅从2017年起对各院校年报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些重大项目评审中进行使用。各院校应加强对年报编制和发布工作的统筹安排,对院校年报的内容框架、数据规范和发布上报等方面必须严格把关。
  报告撰写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上公布的历年优秀院校年报,进一步提高年报编写质量。高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既是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社会各界深入了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窗口,因此,报告撰写既要强化定量分析、数据支撑,又要提高报告的可读性,避免将院校年报写成工作总结。
  报告撰写要求内容完整、详实,最好采用举证式撰写方法,并配以适当的图、表、案例等形式呈现。要注重梳理、发掘、展示典型案例,围绕2019年报告重点展示内容要求,除“面临挑战”部分外,每一部分原则上至少要编写1个案例。
  四、报送要求
  今年我省继续委托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对《院校年报》进行省级合规性检查,通过合规性检查后方可网上提交。
  1.格式要求。院校年报统一命名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Excel数据表名称统一为“**(学校全称)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指标(2019)”;企业年报命名为“**(企业全称+对应学校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 ,还须注明所联系的院校名称。
  《院校年报》须在首页增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见附件8),并由院校法人代表签字。
  “院校年报”电子版也须附“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经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扫描置于年报首页。
  2.公文报送。各院校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纸质公文和院校年报(1份)报送至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工作人员进行省级合规性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9。
  3.修改提交。院校根据省级合规性检查结果对院校年报进行修改,于2019年1月10日前,登录“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主页“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年报word文档,填写和提交六张电子表格数据。全部填写并“保存”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交。
  报送地址: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十层1008房间)
  联系人:刘小龙  武建京     联系电话:0351-3340008
  电子邮箱:sxsjzx@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13日

 

晋教职函〔2018〕59号附件.doc

上一篇:运城市教育改革发展40年回眸·高等教育篇
下一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通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46号
邮政编码:044000
招生电话:0359-2084503      
部门电话:0359-2084752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2018    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系   内容管理     晋ICP备09004356号-1     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