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下载附件:2020山西省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艺术插花项目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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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艺术插花项目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33
赛项名称:艺术插花
英文名称:Artistic Flower Arrangement
赛项组别:高职
赛项归属:农林牧渔大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本项目竞赛,使高职学生具备根据市场与客户要求完成插花花艺作品创作的能力,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引领农林类高职院校适应我省花店行业发展新趋势,促进林业、园艺、园林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更好地实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林业、园艺、园林行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项目设置将我国传统插花与现代花艺并行,旨在传承与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引导我省插花产业健康发展,使之符合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
三、竞赛内容
(一)赛项涵盖知识点、技能点
本赛项涵盖中国传统插花与现代花艺两个方向,考核内容涵盖插花艺术风格、花型结构、造型设计、色彩配置、花材整理与加工、花材保鲜等知识与技能。要求参赛选手了解花艺行业最前沿的设计思想和理念,具备创新发展的思路和创造能力,掌握插花创作的各种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配置方法,能熟练运用给定花材与辅材进行作品的设计和制作。
(二)竞赛内容
艺术插花竞赛项目包括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与现代花艺作品创作两个竞赛内容。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比赛时长120分钟,共有两个项目,每项60分钟,在盘花作品创作、瓶花作品创作、筒花作品创作、碗花作品创作四个项目中现场抽取2项。
现代花艺作品创作比赛时长240分钟,共有两个项目,每项120分钟,在花束设计与制作、花首饰设计与制作、物件装饰、桌花设计与制作四个项目中现场抽取2项。
比赛花材、辅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选手不得自带。
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其中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分值占比为40%,现代花艺作品创作分值占比为60%。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
学生组:每校限报3人,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专科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每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任教师。
教师组:每校限报2~3人,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
五、竞赛流程
表1 竞赛时间安排
时间 |
主要工作 |
07:30~08:00 |
选手检录,并抽签决定比赛工位号,领取封存工具箱 |
08:00~08:30 |
抽选赛项并公布;选手按工位号就位,清点花材;裁判监督违规情况并记录 |
08:30~10:30 |
现代花艺作品创作比赛:A项 |
10:30~10:45 |
中场休息 |
10:45~11:45 |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B项 |
11:45~12:00 |
打扫与整理工位 |
12:00~13:00 |
休息与用餐 |
13:00~13:10 |
选手按工位号就位 |
13:10~15:10 |
现代花艺作品创作比赛:C项 |
15:10~15:25 |
中场休息 |
15:25~16:25 |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D项 |
16:25~16:40 |
打扫与整理工位,选手离场(16:40) |
16:40后 |
裁判评分 |
注:竞赛流程的时间安排可依据选手人数等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六、竞赛赛卷
- 比赛项目
表2 各项目比赛时间以及成绩占比
模块 |
技能项目名称 |
竞赛时间 |
选取方式 |
分值占比 |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 |
盘花作品创作 |
60分钟 |
4选2 |
20% |
瓶花作品创作 |
60分钟 |
20% |
||
筒花作品创作 |
60分钟 |
20% |
||
碗花作品创作 |
60分钟 |
20% |
||
现代花艺作品创作 |
花束设计与制作 |
120分钟 |
4选2 |
30% |
花首饰设计与制作 |
120分钟 |
30% |
||
桌花设计与制作 |
120分钟 |
30% |
||
物件装饰 |
120分钟 |
30% |
(二)试题要求
1.模块: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
(1)盘花作品创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盘花作品,并完成作品名称与意境说明(50字以内)。
主题:春
材料:指定盘花容器
技巧:剑山固定
(2)瓶花作品创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瓶花作品,并完成作品名称与意境说明(50字以内)。
主题:春
材料:指定瓶花容器
技巧:撒固定(可使用花泥)
(3)筒花作品创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筒花作品,并完成作品名称与意境说明(50字以内)。
主题:春
材料:指定筒花容器
技巧:撒固定(可使用花泥)
(4)碗花作品创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容器与材料,创作中国传统插花碗花作品,并完成作品名称与意境说明(50字以内)。
主题:春
材料:指定碗花容器
技巧:剑山固定
- 模块:现代花艺作品创作
(1)花束设计与制作
要求:绑在一个点的螺旋状花束,使用绑缚设计,放置在水盘中保鲜。
材料:必须使用竹片,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设计:自由选择
(2)花首饰设计与制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材料完成头花、颈花与腕花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主题:夏
材料:必须使用珍珠,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3)桌花设计与制作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材料,完成一件作品长宽高在(90cm,40cm,35cm)以内的桌花设计与制作。
主题:夏
材料:必须使用竹芯,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4)物件装饰
要求:依据作品主题,使用指定材料,完成一件花包作品的设计与制作(包体大小与指定材料尺寸相差应<20%)。
主题:夏
材料:必须使用指定纸盒;其他材料自选。
技巧:自由选择
七、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与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院校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3.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赛项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4.凡在山西省第十二、十三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同项目的比赛。
5.赛项执行委员会和承办校负责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6.参赛选手应在指引员指引下提前5分钟进入竞赛场地,迟到者不予参加比赛,并依照项目裁判长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7.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必需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8.参赛选手可依据“选手自备的工具”中所列工具自由配置,除此以外其他工具、材料均禁止携带。在竞赛过程中或作品中出现禁止携带之材料,将取消选手比赛资格或违规作品之成绩。
9.参赛选手应认真阅读竞赛须知,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按竞赛规则、项目与赛场要求进行竞赛,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文字或图片资料等物品进入赛场。
10.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参赛队及个人信息。
11.竞赛流程中的“清点花材”,仅是指可以对花材进行种类和数量的清点。凡是以造型为目的的修剪操作、饰品制作、原材料加工等均视为违规行为。对于违规选手将处以没收已加工的材料(不予补充),并给予警告,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12.竞赛过程中如因材料、设备等原因发生故障,应由裁判长进行评判。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而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选手比赛,若非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13.比赛结束前15分钟,由现场裁判提醒考生比赛时间。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参赛选手即刻停止一切操作,按要求位置站立等候撤离比赛指令。
14.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现场裁判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按要求撤离比赛现场。
八、竞赛环境
(一)场地及周边环境
1.场地环境应按照艺术插花赛项技术要求进行布置,整个比赛场地应保持通畅和开放,配套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和供电应急设备,并配备防火防爆及其他安全设施,以防突发事件。
2.赛场周边设有卫生间、维修服务、医疗站等公共服务区和紧急疏散通道,并在赛场周围设置隔离带。
3.设立赛场开放区和安全通道,便于大赛观摩,保证大赛安全有序进行。
(二)场内设施及布局
1.竞赛场地为室内场地。赛场采光条件良好,周围环境安静,空气清新。
2.每竞赛工位(操作与展示)面积3m×3m以上,工位采用中性色隔断,三面隔墙,一面展示,比赛过程中所有参赛选手互不可见。
3.竞赛场地内设置花材储藏间、仓库、操作间、裁判工作室等。
九、技术规范
1、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插花项目技能标准规范。
2、插花员职业标准。
3、花艺环境设计师职业标准。
十、技术平台
(一)场地设备
表3 场地设备一览表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人) |
电脑 |
裁判工作室 |
台 |
2(共) |
打印机 |
裁判工作室 |
台 |
1(共) |
投影仪 |
裁判工作室 |
台 |
1(共) |
工作椅 |
裁判工作室(1把/人) 选手休息区(1把/人) |
把 |
不少于选手和 裁判实际数量 |
会议桌 |
裁判工作室 |
组 |
1(共) |
评分材料 |
评分表、夹板、碳素笔、铅笔、橡皮 |
套 |
1 |
工作桌 |
选手讨论区 |
组 |
1(共) |
茶歇桌 |
包括茶歇点心和茶水 |
组 |
2(共) |
人体模特 |
女,服装 |
套 |
4(共) |
平板车 |
|
只 |
10(共) |
操作台 |
|
只 |
1 |
置物架 |
|
个 |
1 |
木椅子 |
兼梯子 |
张 |
1 |
展示台 |
白色桌布 |
套 |
4 |
卡纸 |
用于填写作品名称与创意说明 |
张 |
4 |
水桶 |
塑料(内含1/4水) |
只 |
6 |
工作围裙 |
|
个 |
1 |
垃圾袋 |
一次性大号 |
只 |
2 |
小喷水壶 |
塑料 |
个 |
1 |
挂钟 |
|
个 |
1 |
清洁工具 |
扫帚、簸箕、抹布 |
套 |
1 |
表4 选手自备工具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尺子、笔、橡皮 |
|
2 |
剪刀 |
修枝剪、剪刀等 |
3 |
小刀 |
美工刀、花刀等 |
4 |
手锯 |
|
5 |
去刺工具 |
除刺钳等 |
6 |
各种钳子 |
如老虎钳、尖嘴钳等 |
7 |
打钉工具 |
订书机、钉枪等 |
8 |
小型电钻 |
钻枪、电池、钻头(≤10支) |
9 |
热胶枪 |
热胶枪、胶棒(≤2支) |
10 |
剑山 |
|
11 |
榔头 |
|
12 |
镊子 |
|
13 |
夹子 |
|
14 |
锥子与针 |
|
15 |
色环 |
|
16 |
加水滴壶 |
|
17 |
工具箱(长+宽+高≤110cm) |
以上材料均需放置其中 |
备注 |
|
(三)比赛材料
表5 提供花器、花材、辅材一览表
玉簪
类型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每人) |
备注 |
花器 道具 |
盘 |
圆形,∅30-35cm |
个 |
1 |
盘花作品 |
瓶 |
陶瓷,高28-33cm, ∅8-10cm |
个 |
1 |
瓶花作品 |
|
筒 |
竹,高65-70cm |
个 |
1 |
筒花作品 |
|
碗 |
圆形,∅25-30cm |
个 |
1 |
碗花作品 |
|
水盘 |
圆形,∅25-30cm |
个 |
1 |
用于花束保鲜 |
|
纸盒 |
30cm×17cm×7cm |
个 |
1 |
|
|
枝材 叶材 |
龙柳 |
密枝型 |
枝 |
5 |
|
红瑞木 |
|
枝 |
10 |
|
|
绣线菊 |
|
枝 |
3 |
|
|
新菖蒲 |
|
把 |
1 |
|
|
龟背叶(小) |
∅12-15cm |
把 |
1 |
|
|
鸢尾叶 |
|
把 |
1 |
|
|
文竹 |
|
把 |
0.5 |
|
|
书带草 |
|
把 |
0.5 |
|
|
一叶兰 |
|
把 |
2 |
|
|
栀子叶 |
|
枝 |
3 |
|
|
高山羊齿 |
|
把 |
1 |
|
|
银叶菊 |
|
把 |
1 |
|
|
鸟巢蕨 |
|
把 |
1 |
|
|
花材
|
月季 |
白色 |
枝 |
10 |
|
月季 |
粉/红 |
枝 |
10 |
|
|
月季 |
香槟/黄 |
枝 |
10 |
|
|
向日葵 |
|
枝 |
3 |
|
|
非洲菊 |
黄/橙 |
枝 |
5 |
|
|
亚百 |
橙/黄 |
枝 |
5 |
|
|
西比利亚百合 |
白/粉 |
枝 |
3 |
|
|
鸢尾 |
蓝色 |
枝 |
5 |
|
|
金鱼草 |
黄/白 |
枝 |
4 |
|
|
彩色马蹄莲 |
粉/紫 |
枝 |
5 |
|
|
康乃馨 |
香槟/黄 |
枝 |
6 |
|
|
康乃馨 |
浅粉/粉 |
枝 |
6 |
|
|
多头康乃馨 |
粉白/粉 |
小把 |
0.5 |
|
|
多头月季 |
红色 |
把 |
0.5 |
|
|
多头月季 |
粉色 |
把 |
0.5 |
|
|
多头月季 |
香槟/黄 |
把 |
0.5 |
|
|
洋桔梗 |
绿/香槟 |
小把 |
1 |
|
|
洋桔梗 |
浅紫/紫 |
小把 |
1 |
|
|
伯利恒之星 |
|
枝 |
3 |
|
|
红兰 |
酒红色 |
枝 |
5 |
|
|
千代兰 |
紫/粉 |
枝 |
5 |
|
|
文心兰 |
|
小把 |
0.5 |
|
|
中国石竹 (相思梅) |
粉/白 |
把 |
0.5 |
|
|
小菊 |
绿色 |
把 |
0.5 |
|
|
小菊 |
粉色 |
把 |
0.5 |
|
|
绿毛球 |
|
把 |
1 |
|
|
观果 材料 |
桉树果 |
|
把 |
0.5 |
|
红果金丝桃 |
|
把 |
0.5 |
|
|
小米果 |
|
小把 |
0.5 |
|
|
辅材 |
铁丝 |
16#,80cm |
根 |
6 |
|
铝丝 |
黑色,∅3.0mm |
m |
5 |
|
|
铝丝 |
银色,∅1.0mm |
m |
5 |
|
|
铝丝 |
金色,∅1.0mm |
卷 |
1(50m) |
|
|
铜丝 |
金色,∅0.4mm |
卷 |
1(50m) |
|
|
珍珠 |
白色,∅10mm,带孔 |
粒 |
20 |
|
|
塑料扎带 |
白色,长15cm |
包 |
1(50根) |
|
|
双面胶 |
宽8cm |
卷 |
1 |
|
|
绿胶带 |
绿色、棕色(各一) |
卷 |
2 |
|
|
环保铁丝 |
|
卷 |
1 |
|
|
绿铁丝 |
24# |
根 |
10 |
|
|
鲜花胶 |
|
管 |
1 |
|
|
玻璃试管 |
15mm*80mm |
支 |
10 |
|
|
玻璃试管 |
12mm*60mm |
支 |
20 |
|
|
花泥 |
|
块 |
1 |
|
|
皮筋 |
|
根 |
20 |
|
|
麻绳 |
4mm |
米 |
5 |
|
|
竹片 |
宽0.8cm,长200cm,厚0.25cm |
根 |
5 |
|
|
竹芯 |
∅0.3cm,长200cm |
根 |
10 |
|
|
竹杆 |
∅2-3cm,长80cm |
根 |
3 |
|
|
拉菲草 |
20根 |
小把 |
1 |
|
|
透明玻璃纸 |
|
张 |
1 |
|
|
珠针 |
|
根 |
10 |
|
1.若由于季节或市场原因部分花材有所变动,调整幅度小于10%,变动花材在比赛前一周公布。
2.竞赛所用花材、辅材等,按参赛选手数量准备,每人1份,比赛前放置在比赛工位。
3.花材需保持新鲜,各参赛选手的花材新鲜度、开放度需基本保持一致。
4.插花花器与辅材以图片形式于赛前一个月大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竞赛作品以百分制分别进行评分,其中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分值占比为40%(20%+20%),现代花艺作品创作分值占比为60%(30%+30%),总分为4项得分之和。
(二)评分办法
项目采用结果评分方法,竞赛过程由专家评委全程监督。
评分裁判不少于5人,由行业、企业和院校专家组成。评分裁判独立评分,依据裁判员评分计算平均分作为参赛选手的总成绩,竞赛名次按得分高低排序。若总分相等时按现代花艺作品得分高低先后排名。
(三)评分细则
表6 中国传统插花作品创作评分标准
序号 |
评价 要素 |
考核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说明 |
1 |
造型 设计 30分 |
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 |
10 |
符合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花型结构正确,造型完整。(0-4分) 合理运用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花型结构鲜明,造型美观。(5-7分) 巧妙运用中国传统插花构图原理,完美塑造作品造型。(8-10分) |
体量与比例 |
10 |
体量合理,比例正确(0-4分) 体量适宜,比例协调(5-7分) 体量恰当,比例优美(8-10分) |
||
线条运用,韵律与动感 |
10 |
线条运用正确,有视觉焦点(0-4分) 线条流畅,焦点设置合理(5-7分) 线条优美,焦点设置精妙,富于韵律与动感(8-10分) |
||
2 |
技巧 做工 30分 |
花枝固定与稳固性 |
10 |
固定技法正确,基本稳定(0-4分) 固定技法运用合理,作品稳定(5-7分) 固定技法运用巧妙,作品稳固(8-10分) |
花材选择与修剪造型 |
10 |
花材选择正确,经过修剪处理与造型(0-4分) 花材选择合理,修剪细致,造型合理(5-7分) 花材选择恰如其分,巧妙修剪,造型优美(8-10分) |
||
花材水养加与做工 |
10 |
花材未水养;做工不细致(0-4分) 水养方法正确,但不充分;做工细致(5-7分) 花材水养充分;做工精致(8-10分) |
||
3 |
色彩 配置 20分 |
色彩平衡 |
10 |
色彩运用符合配色原理(0-4分) 色彩协调美观(5-7分) 色彩运用独具特色(8-10分) |
视觉感染力 |
10 |
色彩视觉感受舒适(0-4分) 色彩有感染力与作品主题相符(5-7分) 色彩充分烘托主题意境(8-10分) |
||
4 |
创意 主题 20分 |
创意与主题 |
10 |
有创意,反映主题。(0-4分) 创意合理,主题明确(5-7分) 创意独特,主题表现突出(8-10分) |
器型合一 |
10 |
花器与插花表现形式统一性差,艺术感染力弱(0-4分) 花器与插花表现形式统一,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5-7分) 花器与插花表现形式高度一致,艺术感染力强(8-10分) |
||
合计 |
100 |
|
||
扣分项 |
1 |
作品不符合中国传统插花艺术风格,扣减50分; |
||
2 |
作品未使用指定材料与技巧,扣减50分; |
|||
3 |
作品展示台面不整洁(5分);工位不整洁(5分); |
注:如有扣分项,评分裁判必须在评分表中明确标注,并在裁判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扣减。
表7 现代花艺作品创作评分标准
序号 |
评价 要素 |
考核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说明 |
1 |
技巧 做工 40分 |
花材选择与加工 |
10 |
花材选择正确,经过修剪处理与造型(0-4分) 花材选择合理,修剪细致,造型合理(5-7分) 花材选择恰如其分,巧妙修剪,造型优美(8-10分) |
做工与技法运用 |
10 |
做工正确,技法运用合理(0-4分) 做工细致,技法能够表现特定效果(5-7分) 做工精致,技法运用成为作品突出亮点(8-10分) |
||
尊重花材 |
10 |
不正确或未保鲜,花材不整洁(0-4分) 正确的保鲜处理,花材基本整洁(5-7分) 花材保鲜方法得当,花材外观清洁,美观,舒展(8-10分) |
||
稳固性 |
10 |
作品基本稳定,不能抬起(0-4分) 当抬起或触摸时基本保证原有形态(5-7分) 当抬起或触摸时保证原有形态(8-10分) |
||
2 |
色彩 配置 20分 |
色彩平衡 |
10 |
色彩运用符合配色原理(0-4分) 色彩协调美观(5-7分) 色彩运用独具特色(8-10分) |
视觉感染力 |
10 |
色彩视觉感受舒适(0-4分) 色彩有感染力与作品主题相符(5-7分) 色彩充分烘托主题意境(8-10分) |
||
3 |
造型 设计 20分 |
造型与结构 |
10 |
造型完整,体量符合要求,造型合理,比例正确(0-4分) 造型新颖,体量适宜,比例合理(5-7分) 造型独具风格,体量适宜,比例协调(8-10分) |
焦点设置与点、线、面运用 |
10 |
有焦点,有点线面的运用(0-4分) 焦点设置合理,点线面的简单运用(5-7分) 焦点设置巧妙,点线面的复杂运用(8-10分) |
||
4 |
原创实用20分 |
实用性 |
10 |
符合实用目的,有创意,与主题相符(0-4分) 符合实用目的,较好的创意,表达主题,(5-7分) 符合实用目的,独特的创意,主题鲜明,(8-10分) |
原创性 |
10 |
作品具有一定的原创性(0-5分) 作品原创,具有独创性(6-10分) |
||
合计 |
100 |
|
||
扣分项 |
1 |
作品不符合规定项目功能,扣减50分; |
||
2 |
作品未使用指定材料与技巧,扣减50分; |
|||
3 |
作品展示台面不整洁(5分);工位不整洁(5分); |
注:如有扣分项,评分裁判必须在评分表中明确标注,并在裁判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扣减。
(四)成绩审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五)成绩公布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成绩汇总成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组组长签字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公布比赛结果。公布2小时无异议后,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经裁判长、监督组长和仲裁组长在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在闭赛式上宣布。
十二、奖项设定
奖项名称:山西省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艺术插花比赛
参赛选手奖:艺术插花比赛项目只设个人奖。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奖选手由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三等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由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十三、赛场预案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相关制度执行。为防范比赛时安全事故、活体材料准备等事故发生,维护正常的比赛秩序,保证大赛按时、安全、有序完成,制定以下赛场应急预案。
(一)花材保鲜环境调控应急预案
赛项承办单位对花材采购货源与采购时机应准备充分,鲜花贮存与保鲜采取人工调节保鲜室温度等方式方法,保障比赛用花新鲜,开放程度适宜。承办单位应至少增加15%的备货,以便在比赛流程“清点花材”环节为选手更换破损、萎蔫、自然折断等影响比赛公平的花材。
(二)设备工具毁坏事件应急预案
竞赛现场依据“场地设备”与“选手自备的工具”清单配备2套完整的工具与工位备用,应对临时工位与设备出现意外,同时,在专家室备用一套完整工具设备。
(三)电源保障预案
1.承办单位事先协调当地供电部门,保证竞赛当天的正常供电;赛场双路供电。备用供电应急保障车,双保障,以保证赛场正常供电;
2.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掉电、故障等意外时,现场裁判需及时确认情况,安排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处理,现场裁判登记详细情况,填写补时登记表,报裁判长批准后,可安排延长补足相应选手的比赛时间。
(四)计算机保障预案
计算机设备在本赛项中用于统分、材料打印。需预留2套备用PC及设备,当出现设备掉电、故障等意外时,由赛场技术支持人员予以及时处理或更换。
(五)突发受伤医疗服务应急预案
由于比赛需要使用剪刀、小刀等工具,加上比赛紧张,比赛中可能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出血等各种意外,配备现场医疗服务队,轻者在现场进行处理,重者转移至医疗服务区进行处理,严重者送往医院救治。
(六)其他重大事故预案
比赛期间发生大规模意外事故和安全问题,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赛项执委会应采取中止比赛、快速疏散人群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报告大赛办公室。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大赛办公室决定。事后,赛项执委会应向大赛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十四、赛项安全
(一)比赛环境
1.承办单位应按照大赛执委会要求,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赛场设置警戒线及联网的监控体系,可对赛场进行24小时监控。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应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参赛选手进入赛场、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食宿费用自理。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所属学校名称。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参赛院校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院校须为参赛队员购买保险。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区域。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4.参赛选手不得携带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
5.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6.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位。
7.参赛选手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技术人员、现场裁判、裁判长等应及时予以解决。
8.各参赛选手必须按安全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9.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份内各项工作,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不准进入赛场。同时,要安排好领队、指导教师休息。
4.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器材等)时,应及时联系各项技术负责人,妥善处理;如需重新比赛,须得到组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6.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准备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组委会联系协商解决办法。
7.各项比赛的技术负责人,一定要坚守岗位,要对比赛技术操作的全过程负责。
8.工作人员不要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负责现场的人员在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
十六、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学校领队向山西省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山西省第十四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七、竞赛观摩
赛场内设定观摩区域,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等社会公众开放。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在观摩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1.除与竞赛直接有关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选手外,其余人员均为观摩观众。
2.请勿在选手准备或比赛中交谈或欢呼;请勿对选手打手势,包括哑语沟通等明示、暗示行为,禁止鼓掌喝彩等发出声音的行为。
3.请勿在赛场内使用手机、相机、摄影机等一切对比赛正常进行造成干扰的带有闪光灯及快门音的设备。
4.不得违反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定的各项纪律。请站在规划的观摩席或者安全线以外观看比赛,并遵循赛场内工作人员和竞赛裁判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围攻裁判员、选手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
5.请务必保持赛场清洁,将饮料食品包装、烟头及其他杂物扔进垃圾箱。
6.观摩期间,严重违纪者除本人被逐出观摩赛场地外,将视情况对所在代表队的选手成绩进行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7.如果对裁判裁决产生质疑的,请通过各参赛队领队向赛项仲裁组提出,不得在比赛现场发言。
十八、竞赛直播
1.赛场内部署无盲点录像设备,能实时录制并播送赛场情况;
2.赛场外有大屏幕或投影,同步显示赛场内竞赛状况。
十九、资源转化
通过竞赛,建立教学资源转化平台。一是编写赛项指导手册,指导学生规范地进行技能训练;二是对赛项进行分析,将比赛相关内容纳入到日常课程教学之中;三是在教学资源库建设中,增加本项技能大赛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