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农教函[2021]7号
学生外出实习(训)管理办法(试行)
各系(部):
为了做好学生外出实习(训)的管理工作,使学生切实有所收获,并安全返校。所以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实习(训)申报审批制度。学生需外出实习(训)时,由任课教师提交实习(训)申请,经系部审核并报备教务处,做好组织安排和师生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组织学生外出实习(训),任课教师将实习(训)申请及方案经系部审核后提前一周报备教务处。实训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习(训)项目名称;
2.实习(训)内容及方法;
3.实习(训)日程安排;
4.指导老师、实习(训)学生人数及联系方式等;
5.实习(训)学生外出安全教育措施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二、实习(训)结束后,指导教师1周内向系(部)递交总结报告,系(部)留存备查。
三、注意事项
1.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2.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实习(训)安排。
3.讲文明,讲道德,严格遵守、实习(训)基地的规章制度。
4.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
5.学生出校前清点人数,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
6.到达目的地后要求学生必须集体活动、注意安全。如需要分散进行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可分组进行;每组、每点至少应有五人)。每组设定组长,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行踪。
7.指导教师要加强管理,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8.实习(训)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后,并有秩序上车,指导教师跟车保证学生安全返校。
9.有晕车的学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要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尽可能到事先联系好的地方用餐。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