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农教函〔2021〕50号
关于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对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整改的通知
各系部、学生处、招生办、实训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整改的通知》(晋教职成函〔2021〕42 号)文件精神,要求全省各有关院校要按照专业设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自查方案,针对本校设置的所有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认真开展自查,建立详尽的自查台账,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设置专业(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6月14日- 6月23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不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专业;
2.是否存在专业师资、实训设备等办学条件严重不足的专业;
3.是否存在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
4.是否存在教学管理不够规范、专业内部质量保证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的专业;
5.各系部根据专业设置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如何调整优化(撤销、新增专业(专业方向)、合并、改造)现有的专业设置,要求结合:
(1)专业设置服务经济发展需求;
(2)专业调整与设置必须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3)专业结构调整与设置必须结合办学条件;
(4)专业调整与设置必须思考建立龙头专业和职称专业的专业群等方面提出本系部的专业结构调整方案(模板见附件3)。
四、检查整改
1.各专业自查
填写专业自查表(见附件2)、撰写专业调整方案(见附件3)、交回相关附件。专业调整方案包含:专业建设情况(含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课程建设情况、教材建设情况、校内外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基本情况、信息化资源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基本情况)和重点检查内容自查结果等。
附件包含:(1)各系部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师一览表)、教学建设与教学条件基本情况(校内实验实训室一览表、校外实习基地一览表),由系部提供;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暂不提供);
(3)招生情况(招生计划完成率、报到率)(见附件),由招生办提供;
(4)就业情况,由学生处提供;
(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览表,由实训中心、各系部提供自有实训室。
2.问题整改
各专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能够短期进行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明确时限,确保不留问题、应改尽改。
五、工作要求
各系部于6月23日17:00 前将各专业自查表、专业调整方案及附件报教务处(加盖系部印章及负责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教务处指定邮箱(nxyjwc@163.com)。
附件:1.专业设置一览表
2.专业点学生分布表(供参考)
3.专业调整方案模板
4.专业自查表
5.XXX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室一览表、XXX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览表、XXX专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览表(实训中心、各系部)、XXX专业校企合作企业资质一览表、 XXX专业专任教师一览表
6.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与新生报到情况一览表
7.近三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