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的相关管理办法
2021-04-12 10:32: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运农教函【2021】17号

关于教师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的相关管理办法

各处室、系(部):

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是学院师生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保障正常、有序的教育教学和实验实训活动,现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任何部门与个人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统一填写《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验安排表》,经教务处严丽霞审核签字后必须当面交予景帆、令狐晓焰。

二、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申请时间至少为上课时间前一周周四(不含)之前,且每次只能提交未来两周内的使用申请。

三、申请多媒体教室须先查看多媒体教室排列表,确认多媒体教室有空闲,再填写《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验安排表》,一式两份。

四、申请实验实训须填写《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验安排表》,一式三份。

五、校外实训需申请派车须先到学院保卫科签订安全协议,填写《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验安排表》,请示教务处领导填写派车单。

六、《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实验安排表》由教务处审核送至实训电教中心后,如有变化请相关教师自行沟通。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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