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方案
2009-04-02 13:21: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一个中心环节,是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建设就是建设具有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建设一批精品课程既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深化教学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根本措施;既是确保人才质量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为了推动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增强竞争能力,为了把课程建设开展的更规范、更扎实,经研究决定启动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教务处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全院的精品课程建设。精品课程的推荐、初审由系(部)负责;精品课程的审定由教务处负责。名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教高[2003]1号)的精神,以培养高质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的,以对教育质量影响最大、学生受益面最广的各个专业主干课程或核心课程为重点,努力建成一批省级、院级优秀课程,从而促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精品课程建设以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为原则。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都是精品课程申报对象。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要有科学、完整、新颖的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对课程教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就根据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的要求修订出符合我院实际的教学大纲。新修订的教学大纲,要贯彻落实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精神,要有针对性,要对课程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克服以往陈旧、落后的弊端,避免重复和繁琐,应积极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和学科新成就,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要有系统的配套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要选择或编写一套反映教学大纲要求、内容的思想性和科学性统一的教材。要鼓励和支持任课教师自编或协编具有自己特色的教材。同时,还要与教材配套,加强教学辅助材料的建设,以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与创造精神。

(三)要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是影响课程质量的重要因素。要建立精品课程教学梯队,并使之在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历上渐趋合理。特别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副教授、高讲或骨干教师要担任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要采取互相听课,举行公共课、观察课等方式,经常交流教书育人和教学改革方面的经验。要发挥系(部)的集体作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所有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要求必须达到合格。

(四)要注重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

重点要配备或开发所需的教学媒体及CAI软件,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能够并且积极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电化教学等现代化的教学媒体和手段。

(五)要有一套科学而严格的考核方法

考试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要根据课程实际,制定出严格规范的考核办法。考试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不仅能考查学生的知识,还能检验学生的能力。要有先进、完善的计算机题库和合理的评分标准。考试结束后,有对学生考试结果的分析与总结,并提出进一步改革意见。

(六)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能够结合课堂教学进行有关的教学改革与实验,开展课程改革系列研讨工作;能提出和推行富有创造性的教学思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保持良好的教学效果;并要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有教学研究的文章;进行教学成果立项,争取获得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励。

四、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步骤

整个精品课程建设分为四个阶段:申请立项、开展建设、中期检查、评估验收。

1、申请立项

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首先由课程负责人填写“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五),系(部)进行初审,然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

2、开展建设

精品课程建设参加人员对照精品课程建设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和精品课程建设评估体系规定的目标要求开展建设。学院对精品课程建设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1000~5000元)。

3、中期检查

整个精品课程建设期为两年。第一年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正在建设中的精品课程进行中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偏离精品课程建设基本要求的课程将撤销其资金支持。

4、评估验收

第二年,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根据精品课程评估体系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前课程建设负责人须提交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课程概况、课程建设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验收合格者授予“精品课程”称号;不合格者限期整改,限期内仍未达到要求的,课程主管系(部)将被减少或停止其申报新课程。精品课程须实行教考分离、精品课程试卷库建设必须在申报批准的当学期考试前完成。

五、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经费分年度由教务处拨给精品课程建设小组使用。课建组应向教务处提交其经费使用项目表。

2、经费限用于教学资料、试卷库、电教资料、评估材料、学术交流、劳务费开支等,不得挪作他用。

3、经费由课程建设负责人凭正式发票到教务处签字报销。

4、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具体情况,教务处另行规定。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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