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2019-05-10 10:05:49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成函〔2019〕25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9号),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做出安排,现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是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各有关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对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件,认真梳理学校建设基础,统筹规划建设内容,高质量编制项目申报书和建设方案。
  二、按时申报。申报学校须于5月15日前登录教育部官网职成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07/),“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专栏“双高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于5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职成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报书》(须通过“双高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打印并签章,15分)、建设方案(学校总体建设方案和两个专业群建设方案合并装订,不超过120页,15份)、佐证材料(不超过200页,5份),材料双面打印,A4纸装订。
  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按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对学校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制定遴选指标并择优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财政部。
  通讯地址:山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2004(邮编:030024)
  联系人:赵敏    联系电话:0351-3046534
  电子邮箱:sxzjxmjs@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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