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办法
2009-04-12 13:29: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的教学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推进学院整体教学改革进程,特制定本竞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为我院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参赛名额

以系(部)为单位,在系数(部)预赛的基础上,推荐两名优秀者报教务处。

三、评分标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10分)

2、教态亲切、自然、端庄、大方。(10分)

3、普通话标准,语音、语速适中,语言规范简洁、生动形象。(10分)

4、能运用多媒体技术开展教学。(70分)

①课件的取材适宜,内容科学、正确、规范。

②课件的演示符合现代教育理念。

③课件的制作直观、形象,利于学生理解知识。

④课件的设计新颖,有趣味性,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⑤课件在课堂教学中具有较大的启发性,针对性强,知识点突出,内容完整。

⑥课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⑦课件的制作和使用上恰当运用了多媒体效果,教学重难点内容要有多媒体表现。

⑧课件的交互性较高,激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参与和积极思考。

⑨课件操作简便快捷,演示到位,符合教学节奏,适用于日常教学。

⑩课件声音清晰,视频流畅,语言准确,色彩和谐、生动活泼。

5、每人讲课时间为30分钟,可带20名学生。

四、竞赛组织

竞赛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五、奖励办法

各竞赛项目设单项奖若干名。学院将向获奖个人颁发“奖励证书”与奖金,奖励情况将载入获奖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安排进修、职称评聘与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向获奖单位颁发奖旗与奖金。

六、“多媒体教学赛讲”一年举行一次。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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