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表编排规程及运行管理办法
2009-03-21 13:56: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课程表是教学计划、教学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为使教学工作井然有序,取得最佳效果,特对我院课程表的编排、运行作如下规定:

一、课程表的编排原则

1、以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原则,保证各类、各层次课程在课表中均有各自合理的地位,占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2、遵循教学的认识规律,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为原则。

3、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为原则,合理组织教学,建立井然有序的教学秩序。

4、以有利于教学条件的充分利用为原则,使现有设施、设备取得最佳效益。

二、课程表的编排办法

1、公共课、基础课由学院统一规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征求各系意见,进行具体安排。

2、每天满课时为6课时,每周五下午为学生团课活动时间,一般不得占用。

3、公共课、基础课,跨系授课的课程可采用合班上课。

三、课表的运行管理办法

1、每学期新课表制定时,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公共课程,征求各系(部)意见,确定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教务处与前一学期最后一周将下学期课表、进程安排表、周次表下发给各系(部),班级课表在开学前发放到各班级。

3、课表一经排定则力求稳定,一般不做轻易调整,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学院调、停课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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