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检查工作试行办法
2009-03-15 13:57: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教学检查是搞好学院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加强教学管理,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开展教育理论科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常规性教学检查内容,涉及到教学运行的各个环节,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学生理论学习情况。

2.检查实践教学情况,反映学生实际掌握技能情况。

3.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课前准备、课堂授课内容、课后辅导情况。

4.检查教师执行授课计划、课程教学大纲的情况。

5.认真而慎重地考查教师的教学水平,对不适合或不能胜任该课程教学的教师,进行更换和调整,保证教学质量。

6.检查系(部)教研活动和系(部)工作开展情况,系(部)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等情况。

7.对学生的学习精神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学生身体素质和达标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8.检查实践教学执行情况,实验室、实训场等建设、维护、管理等情况。实验人员的实践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

9.检查选用教材、自编讲义以及参考资料、习题集、实验实训与实习指导书的使用意见和建议。

10.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1.考察和反映学院行政、后勤等方面对教学服务情况。

二、教学检查方法

1.教学检查主要是通过听课观摩、学生评教、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抽查作业、教案评比、个别谈心、各类测评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及学生的理论学习和技能掌握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地统计分析,通过检查较客观地反映教学质量。

2.教学检查应重点与一般相结合,按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拟出教学检查的重点专题,把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结合起来,提高教学检查的效果。

3.系(部)在教学检查中应把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检查结合起来,在拟订与执行系(部)工作计划时,要把教学工作和教学检查工作的安排落实较好地结合起来,把期中检查、期末总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对检查中获得的资料信息认真加以综合分析研究,使检查起到改善和促进教学工作的目的。

三、教学检查形式

教学检查形式,一般分为开学初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各个检查应紧密配合,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在期中考试后进行,由主管院长主持,教务处组织各系(部)实施。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制度

开学初教学检查主要是检查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以保证尽快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开学初检查由教务处和系(部)共同负责,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有:

1.系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的落实准备情况。

2.系(部)工作计划、活动计划、实验、实习计划制定情况、教师教案备课等。

3.升留级、退学和补考人数情况。

4.检查教室设施、实验室设备维护保养、开课前的准备情况。

5.检查教材、教学用品、课表、课外辅导安排及教学日志发放等。

(二)经常性教学检查制度

经常性教学检查重点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常规工作检查,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贯彻实施。建立日检查值日制度,由教务处、系(部)组织值日人员负责巡视课程表、作息时间执行情况,教学日志的填写等;检查教师教案、备课笔记编写,作业批改,授课计划执行进度等,掌握日常教学活动信息,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期中教学检查制度

期中教学检查主要检查教学进展情况。是对教学各个过程、各个环节进行一次较为系统的检查。通过检查肯定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期中教学检查组织

学院教务处负责制订检查计划,汇总全院检查结果,写出全院教学检查总结。系(部)主任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教学检查工作,并进行讲评。

2.检查实施办法

检查实施办法是:教师自查,各系(部)重点检查,教务处抽查。系(部)通过听课、检查教案、学生评教、作业检查、教师座谈、学生座谈等手段综合评定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

3.检查内容

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教学各环节进展情况、系(部)工作情况、教师执行教学、授课计划与课程教学相符情况,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实验、实习教学质量,实验、实习开出率,设备购置、设备管理,实验室管理规范以及实验人员工作情况等。

(四)期末教学检查制度

期末教学检查是教学成果检查,根据教学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学期教学工作改革和整改措施。期末教学检查组织形式和检查实施办法同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主要内容为:

1.各专业教学计划、授课计划、教学改革计划完成情况。

2.实践性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计划完成情况。

3.组织期末考试、学生学习成绩分析等。

4.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制订或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编写授课计划、教材选用和实验设备购置计划等)。

5.检查学期结束前系(部)活动记录、工作总结等。

四、教学检查结果将同教师酬金和职称聘任等挂钩

1、在教学检查中发现教师上课迟到、早下课、旷课、随意停调课等教学事故,即时在学院公告栏公布,并按《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办法》处理。

2、教学检查结果,将按照《教师工作质量评价办法》中的考核方法,以系(部)为单位,计入教师量化考核分值。考核结果将直接与教师所获酬金、评定职称及评选优秀等挂钩。

五、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向系所做出承担课程教学工作的总结汇报

总结的内容为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中值得重视的问题及经验、体会、建议、试卷分析等。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二周,各系(部)应召集会议听取教师对上学期教学情况的汇报,研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教改措施,并将教改措施报所属系(部)及教务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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