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比赛的通知
2017-09-18 22:37: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竞职赛〔2017〕31号

各市教育局、人社局、总工会,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关于举办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晋教职〔2017〕12号)精神,现将举办山西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1.竞赛时间:2017年10月17日。
2.报到时间:2017年10月16日12时前。
3.报到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楼A区大厅。
4.竞赛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二、竞赛项目规程赛项规程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本届大赛在全省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下,组成会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下设赛项领导组、仲裁组、裁判组、综合服务组。
赛项执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郜 军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柴 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副处长
温 辉    山西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主任科员
祁慧丽    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科长
马长江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曹允伟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
孟宪虎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委 员:吴  超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杨树人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主任
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1.组队
本赛项为团体赛,设立学生组。
学生组:以院校为单位组织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限领队一名,每个参赛队配指导教师2名,每校限报一队。每队4名参赛选手须为本校在籍学生,性别和年级不限,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即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各参赛学校指派1名领队,负责本校参赛、协调事务。不符合参赛资格选手,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在比赛结束后被举报,要追回有关荣誉证书,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2.报名
本届技能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学校于9月10日至9月13日在山西省职业教育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3.咨询电话:
皇甫勇兵:15035160580
五、其它
1.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
2.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参赛学生需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参赛教师需带工作证和身份证参加比赛,未办理身份证者需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4.本文件文字材料和表格已载入山西教育厅网和山西省职业教育网,附件请从网上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向组委会会务组联系、咨询。
附件:2017年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赛项规程

山西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7年8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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