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7-06-26 23:14: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法〔2017〕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中专学校:
    宪法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厅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市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16年教育部开展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中,山西代表队分别获得了初中组特等奖、最佳表达奖和三等奖,小学组和高中组一等奖,高校组三等奖,以及杰出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的优异成绩,省教育厅荣获优秀组织奖。为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决定举办全省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以宪法教育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要内容与形式
    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谈宪法精神、讲宪法与国家、谈宪法与社会、说宪法与个人等为内容的系列活动。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青少年普法教育要以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各地各学校要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依据,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知识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同时要通过开展主题活动、班会、讲座、团队等活动,积极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介,宣传和普及宪法知识,丰富宪法学习活动内容和形式。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于2017年5月起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宪法学习教育资源,包括宪法知识文本、题目、专家视频课程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资源,各地各校可积极利用。
    (二)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中小学可以与语文、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相结合或利用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校级讲宪法活动。各地各校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举办以讲宪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调动学校学生参与“讲宪法”活动的积极性。教育部将于2017年11月举办全国总决赛。省教育厅将于2017年10月举办山西赛区决赛,按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组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集体奖(学校)、优秀组织奖(教育行政部门)等奖项,获得山西赛区一等奖的学生将组成山西代表队参加全国演讲决赛。具体时间和方案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宪法主题征文大赛。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各学校可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宪法主题写作,并积极参加宪法主题征文活动,也可将学生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活动中形成的演讲稿参加征文活动。大赛将按照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分别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集体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荣获特等奖的学生可直接进入2017年度教育部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山西赛区决赛。
    (四)组织开展大中专学生宪法主题微电影大赛。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大中专学校可组织学生根据专业爱好,拍摄宪法主题微电影。作品以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体现身边事和身边人日常生活中的故事,内容积极向上,宣扬正能量,寓教于乐。大赛面向本省大中专学校学生,分本科、大专、中专三个组别。大赛将从参赛的微电影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集体奖、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宪法主题微课大赛。在组织开展学宪法活动的基础上,学校教师可将在宪法主题活动中形成的教案、课件等进行加工制作参加大赛。本次微课大赛分设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三个组别。大赛将从参与终评的微课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优秀集体奖、优秀组织奖。
    中小学生宪法主题征文大赛、大中专学生宪法主题微电影大赛、中小学教师宪法主题微课大赛活动由山西省教育厅主办,山西教育教辅传媒集团和《作文周刊》报社共同承办。大赛参赛办法详见《山西省教育厅“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大赛实施方案》(附后)。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地要将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普法任务,精心组织、尽快部署、抓紧落实,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
    2. 提供保障。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各地应当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学校开展好此项活动。
    3. 加强宣传。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在组织开展活动中的有关事宜,请及时与山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或《作文周刊》报社联系沟通。
    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马志超    电话:0351-3046561
    《作文周刊》报社联系人:岳勇华  电话:0351-7075201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大赛实施方案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5
附件列表:
1、山西省教育厅“学宪法讲宪法”主题大赛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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