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06-26 23:41: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2017〕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直普通中专学校: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广泛宣传我省职业教育办学成果,全面展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营造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7年5月8日至14日
    主题:共筑职教梦  喜迎十九大
二、主要活动
    1.举行活动周启动仪式。2017年全省职业教育宣传周启动仪式定于5月8日在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届时,将邀请省委省政府、省人大、政协领导,省直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在并部分职业院校负责同志、师生代表,以及企业代表将出席启动仪式并参观职教成果展。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及驻并职业院校展示近年职教成果、学生现场表演职业技能。各地、各职业院校启动仪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活动周期间自行安排。
    2.开放校园。活动周期间,各职业院校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开放校园,紧密结合本校特点和育人环境,开展职业体验观摩、校企合作成果展示、校园文化展示等活动,开展劳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进校园活动,开展“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优秀职业院校毕业生校园分享活动等,让中小学生感受现代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充分发现职业乐趣,为未来职业启智启蒙,让家长亲身体验职业教育内涵与功能,让群众全面了解职业和职业院校,提升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
    3.开放赛场。各市、各职业院校要积极抓住开展职教活动周的大好机遇,结合专业、行业特色,举办技能竞赛活动,赛场要为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设立观赛通道、项目体验和成果展示区域,为企业设立人才招聘洽谈区域,让群众充分领略职业院校师生风采,感受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
    4.开放企业。各职业院校,特别是各职教集团牵头院校要主动联合相关行业企业,面向职业院校学生、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社区群众,开辟通道或展区,开展工作现场体验观摩活动,介绍产业发展前景和工作流程,展示工匠、技能大师技艺绝活,展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前景等,激发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术技能,弘扬工匠精神。
    5.开放院所。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学会(协会)等要围绕主题,举办论坛、讲座、展览等,面向群众充分展示职业教育历史沿革、创新成果、典型案例等。各职业教育集团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校企业产教对话、校企合作案例推介等活动,面向群众展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育人、共存共赢的发展成果。
    6.走进社区。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师生积极走进社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利用本地社区、广场、公园、展馆等场所,开展紧贴城乡居民生活的健康饮食咨询、家政服务、形象设计、园艺插花、家用物品使用与保养、民族文化、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子女职业生涯规划等服务活动,让人民群众感知职业教育服务现代美好生活。开展“田野青春”职校行活动,把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送到贫困县、乡、村,联合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等共同推进脱贫攻坚。与普通中学密切联系,开发优质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和活动项目,纳入普通初中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普通中学生做好职业启蒙教育工作。
    7.广泛宣传。各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紧扣活动周主题,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宣传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宣传职业教育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脱贫、“一带一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技艺等发展战略中的重要贡献;宣传职业教育要讲好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故事、优秀校友故事、良师育人故事、校企办学故事、社会捐资助学故事等,凝聚全社会和战线力量,以良好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加强组织
    1.各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落实好定期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的基本制度,精心策划、精准发力、精确督导,并有专项经费保障。要精心组织好活动周相关活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邀请主要领导出席活动周有关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活动周,使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2.各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小学校把职业体验观摩活动列为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院校、企业、赛场等进行体验观摩。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发动技工院校参与活动周各项活动,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校企互动,向学生开放,向社会开放,演示先进工艺流程,展示最新产品或优质服务。
    3.各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各地提交的材料、现场活动及媒体报道情况,对各地开展活动周情况进行通报或公示。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紧密结合开展的主要活动,进行多层次、各角度、全方位的职业教育宣传。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制定活动方案。各市教育局、各省属职业院校应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周方案,设计活动周宣传海报等。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提交活动周方案、海报等。
    2.开辟网络平台。各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与宣传。各职业院校要在学校官网设立相应专栏或网站进行活动展示与宣传。
    3.及时报送信息。活动周期间,请各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认真收集并报送典型活动案例、职教故事、宣传报道案例等,每日17时通过公文系统及电子邮箱,上报当天活动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有关材料格式要求如下:
    (1)文字材料: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如引用其他媒体文章,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
    (2)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此组图片建议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提供)。
    (3)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 1280*720),格式为mp4。
    活动周结束后,请于5月25日前填报《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参加活动的职业院校数、企业数、教师数、学生数、学生参与覆盖率、参与总人数、主要活动形式、观摩体验活动项目数、媒体报道情况等,并按要求提交各项资料。省教育厅将在专题网站上公布各地活动周进展情况,选登优秀海报、故事、案例,并推送至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4.驻省城中职、高职院校,有需求的院校请于2017年5月3日前,将展示项目与展位需求情况报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蔡红新,联系方式:0351-3351171,15935133438。4月28日前将参加全省启动仪式人员名单发职教处邮箱。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贾琪华
    联系电话:0351-3046534  13453118109
    邮箱:sxszjc@163.com
附件:1.职业教育活动周标识
      2.职业教育活动周口号(推荐使用)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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