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2015.02.15)
2015-04-10 19:05: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2015〕2号
 
各有关职业院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2〕15号)要求,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须参加由对接的中、高职院校共同组织的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为保证转段升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依据五年制职业教育 “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方案,围绕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实现中高职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2.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课岗融合,教学做一体,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高。
    3.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考生自愿,严格考核,择优录取,及时公示考核结果。
二、考核对象
    依据我省下达的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招生计划,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录取、省教育厅注册备案的“三二分段”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后,自愿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者,均需参加转段升学考核。未完成中职阶段学业的“三二分段”学生(包括学生考试不及格、休学、留级、开除学籍等情形),不得参加转段升学考核。
三、考核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转段升学考核方案由高职院校牵头,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名称统一为“山西省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方案内容原则上应包括:对接双方学校名称、专业名称、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组织机构等内容。考核方案确定后报教育厅备案。
    2015年转段升学考核方案3月15日报教育厅备案,考核工作原则上3月底完成。2016年开始,转段升学考核方案须在前一年底完成备案,每年3月底完成考核工作。
转段升学考核工作由各高职院校牵头,与对接的中职院校共同实施。中高职院校都要把考核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组,将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四、考核内容及时间
    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的内容、形式、成绩要求等执行由中、高职院校共同协商确定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并及早通过校园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开。考核应注重:
    1.过程考核。将中职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学生操行考核成绩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人才培养方案中职阶段所列课程的成绩(含补考成绩)、学生操行考核成绩应全部达到及格以上。
    2.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旨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的学生可转段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
    3.奖励政策。对获得全国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学生可给予照顾,照顾办法由各院校在考核方案中确定。所有获得奖励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相关文件为准。
    4.转段升学考核应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
五、报名资格审核
    中职学校将转段升学考核合格的考生库报教育厅,由教育厅会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与当年中招“三二分段”录取考生库中的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等)进行审核,中职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组织审核合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录取备案及时间
    1.网上报名、报成绩:中职学校组织审核合格的学生填写“山西省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报名登记表”,学校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上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集体报名。同时,录入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成绩,成绩为考核综合成绩,满分以100分计,学生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的分数录入。
    2.现场确认及照相: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内,中职学校组织已报名的学生进行网上照相并确认报名基本信息。
    3.录取备案: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依据省教育厅职教处确认的考生资格名单和考核成绩进行统一备案录取,并打印“____年山西省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录取备案表”,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普通高校招生处签字后留存。此表一式三份,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普通高校招生处、高等职业院校各一份。
    4.此项工作从每年4月份开始,报名资格审查至录取结束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高职院校新生入学注册
     1.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于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结束后,审核考生录取数据,将审核通过的“山西省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录取库”报送教育部汇总复核后作为高职院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的依据。
    2.高职院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
八、其他事项
    1.中职学校要为通过转段升学考核的学生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未通过转段升学考核,但达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要求的学生,应向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享受中职学校毕业生相应的毕业待遇。
    2.学生自愿放弃转段升学,或未通过转段升学考核,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已参加并通过转段升学考核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3. 转段升入高职院校的学生原则上按专业单独编班,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职业院校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先进的教学方法,课程标准对接职业岗位,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同时加强实践教学,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业素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九、考核经费
    考核经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由学生缴纳,录取费由高职院校缴纳,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附件:山西省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报名登记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2月15日

附件列表:1、山西省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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