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
2012-10-30 02:55: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高函[2012]56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V2.12版本软件包下载以及培训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的要求,2012年须采用V2.12版本进行数据的采集和上报,软件可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下载(www.tech.net.cn),或从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网下载(www.shxj.edu.cn/cp/index.html)。为方便采集上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各院校可采用教育部推荐使用的网络版数据采集软件。
二、各院校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本着独立、原始、及时、公开的原则,在总结往年数据平台运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度,充分发挥数据平台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
三、各院校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数据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我厅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发布的同时间段数据,如确有变动,请在平台内表11中进行说明。
四、各院校在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核实无误后,须打印表11“补充说明、表13“案例分析,经院(校)长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以正式文件上报,并附平台数据光盘1张。
按照《关于组织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的通知》(晋教高函[2012]55号)要求,请各学校与平台数据同时上报高等职业教育质量2012年度报告,往年要求上报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不再报送。
五、为确保今年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顺利完成,拟采用网络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校平台数据采集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网络培训在工作QQ群进行,请各校平台数据采集负责人将个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号码、QQ号)于115前发送至sxgzsjpt@163.com
现场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报送日期:20121121-23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报送地址:山西省高职院校评估数据中心(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十层1008房间)
联系人:武建京
联系电话:0351-3340008
工作QQ群:
12774976
附件:2012年山西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报送日程安排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列表:

1、2012年山西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报送日程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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