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2-10-24 02:57: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高〔2012〕18号

各高等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我厅决定开展高等职业院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简称“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目标与任务
    开展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旨在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省拟建设省级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资源共享课300门。要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    高等职业院校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突出职业能力培养;要以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为设计基础,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规律,体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鲜明特色,体现学校的特色和优势,反映学校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要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提高教学效果;要开放共享,加强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加强在线学习的互动交流、教学测评和学习辅助功能的建设,加快课程资源的数字化,完善网络平台的管理功能,优化网络界面的设计,提高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网络运行质量,提高录像使用、导航等访问效果,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符合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在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教师,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
(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课程选用国家规划或校企开发的高质量教材,实验实训教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三)资源要求
   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以及两名主讲教师课程教学录像(每人不少于1课时或1个完整的实训项目)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鼓励课程全程教学录像上网。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包括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等。
(四)技术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必须构建能够实施安全共享、稳定运行的系统环境和网络通道。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具有教与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共享平台。课程的网络教学资源丰富,课程网站畅通,能够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
三、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高等职业院校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要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教师积极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培育、建设和使用。要把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与培养“双师型”教学名师,创建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训基地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精心安排。通过自主建设、转型升级等方式,建设好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负责定期对课程网站进行升级和维护,根据教学需要不断更新网站内容,并确保其正常运行。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网上内容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同时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保证正常使用。
    省教育厅将依照建设标准,采取学校申报,网上评审的办法,组织专家对各学校推荐课程进行评审和遴选,确定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列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课程,面向高校师生共享,接受师生评价。课程所在学校要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经费补贴,支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师生反响良好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省教育厅授予“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实行年检制度,监督和管理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对建设水平高、内容更新快、具有鲜明特色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对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取消其“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课程不得再次申报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山西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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