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高函[2012]5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95号)要求,我省拟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可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及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职教育举办单位均参加此次专业备案工作。备案范围为2012年及之前已批准设置的目录内、目录外专业。
二、专业备案均通过网站平台(网址:网址:http://219.142.50.81)进行。各校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各校的代码,用户名和密码具体见附件。请各校工作人员登陆后先维护“联系人信息”。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我省要求填写所有已设置专业信息,杜绝错、漏报情况的发生。
四 写开设此专业的二级学院简称,如多个二级学院开设填写时用逗号隔开。
五、请各校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专业平台信息填报。完成后按平台操作提示打印“2013年拟招生最终上报信息”和“2012年实际招生最终上报信息”,盖学校公章后,于11月20-22日,由填报人到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进行信息确认。
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地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山西省行政办公中心一号楼三层315室。
联 系 人:陈 伟
联系电话:0351—3046828
传 真:0351—3182138
附件:山西省各院校登录用户名密码表(请及时更改密码)
山西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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