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2012-01-04 03:35: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高[2011]14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近年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在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大批专业建设成效明显。但在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专业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够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够强,专业特色不明显,专业持续性建设得不到有效保证,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还比较滞后。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促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现就加强我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目标与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需求,牢固树立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的理念,坚持走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之路。以专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以国家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建设为龙头,全面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1、制定“十二五”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规划。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结合本单位专业现状,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 “十二五”专业发展规划。规划包括专业发展规模、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特色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相关保证措施、分年度实施计划等内容。
2、制定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行业、企业、教育专家,制定并实施专业设置规范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方案,作为专业检查、验收、评估的主要依据,促进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建立和完善校企开发、评价专业核心课程的长效合作机制,按照“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要求,继续建设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每个专业要努力建成3门左右精品课程。在此基础上,逐步建设专业优质共享教学资源数据库。
4、实施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在全面推进专业建设的基础上,重点遴选建设100个左右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条件较好、“双师”队伍水平较高、教学模式特色明显、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公认的特色专业,带动全省高职院校形成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5、建立和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过程管理,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所确定的目标要求及有关质量标准,积极探索各种专业检查、评估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学生、同行评教评学工作。
二、建立高职院校专业调整机制
“十二五”期间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本着立足需要、确保质量的原则,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市场就业为导向,遵循教育和高等职业院校自身发展规律和要求,紧密联系行业背景,优化专业结构,突出办学特色,建设特色专业,打造品牌专业,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一些社会需求小、办学条件差、教育教学质量差、就业率低、缺乏竞争力的专业要及时调整。要把专业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主导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力度,优化专业培养方案,增强专业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要加强对专业建设的常态化、动态化评估,加强各个专业建设与管理的基本数据和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有效使用工作。
严格审批新增专业及专业方向。按照专业就业面向,结合学校的培养能力,合理规划,分年度增设新专业及专业方向。要对拟设专业的人才社会需求,人才培养的产业背景、行业背景、职业背景和专业发展前景,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相适应的职业岗位,专业知识、能力及素质结构及学校现有办学条件进行细致的调研、分析和论证,要做到培养目标明确,专业定位准确,办学条件可行。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内容、实践教学既要体现专业的发展趋势,又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新增专业须有一年以上筹建期,达到专业设置条件的,经专家评审核准后可以安排招生。学校每年增设新专业的数量要保持适度。
三、努力推进校企合作共建专业的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和推进校企合作共建专业的长效机制。各高职院校要总结几年来探索实施校企合作共建专业的成功经验,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计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校企合作的体制与机制创新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共管高职专业的新途径、新模式。要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将高级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教学方式方法,探索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与高职学历证书相互融合的“双证书”教学模式。
要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开发专业核心课程的机制。高职院校要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按照职业岗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要求,构建科学的专业课程体系。要保证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的教学达到基本要求,积极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构建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要建立突出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专业核心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部分课程由校内专任教师讲授的机制。要有计划地组织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学校教师共同研究、开发教材或校本教材,提高教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开展校企合作共建示范性实训基地活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和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是高职专业能力建设的特殊要求。通过校企合作、引企入校、引教入企等多种方式,共建多层次多样式的高职实训体系。“十二五”期间,行业部门、企业(集团)与高职院校要共同创建 50 个左右的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确保专业实训教学有实效。各高职院校要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场所等措施,加强校内生产性实训条件建设,2015年前每所高职院校力争建成一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专业群建设关系到高职院校专业布局和办学特色的形成,对高职院校的长远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各高职院校要从行业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共同构建以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双师型优秀教师、一流实训基地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增强办学活力,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四、实施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特色专业是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高,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重在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双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体制机制、改进学生学业评价体系、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突显区域、行业和学校的特色,促进我省高职教育内涵的提升。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遴选和建设,要有利于促进高职院校科学定位,彰显特色,有利于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各高职院校要做好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遴选工作,应依据学校整体水平、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等,充分论证拟建设专业的办学基础、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公正公平,择优扶持。推荐的特色专业应充分反映该专业发展趋势与建设水平,在认真考察区域产业结构状况、发展趋势及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需求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专业办学定位,明确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应致力于教学改革,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平台建设等方面富有鲜明的特色,努力开拓区域经济与高职教育专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五、加强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专业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要把专业建设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办学最重要的基础能力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由校领导、专业负责人、校内外学术专家和行业专家构成的工作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方案,研究和解决专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健全毕业生跟踪及企业满意度调查研究制度,形成以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为核心的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不断调整教学方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高职院校要建立和完善各专业建设与管理文献档案,专业文献档案包括工学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实施,实验实训设置方案与实施,顶岗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教师进修与培训,教研项目与成果,学生获奖与就业,质量监控,社会评价,学校投入等内容。有条件的学校要抓紧搭建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平台,为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新模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专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业建设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和评估,按年度对建设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保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省教育厅建立高职专业建设与管理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评审、评议全省高职专业的设置、调整、建设、检查、评估、教学改革等工作。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启动专业建设评估工作,按大类开展同类专业建设评估,评估优秀的专业命名为省品牌专业。通过专业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把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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