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2009-05-22 05:11: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运农教函(2009)第9号

关于2009年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人[2009]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准备有关材料;(http://www.sxedu.gov.cn/

2、教师个人应准备材料(在编在岗教师):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在承诺书签上本人姓名;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合格表原件(市级医院);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还应提供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9)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10)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的正面免冠1寸照1张;

上述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应复制或缩印到A4纸的正反两面。

3、请有关教师抓紧时间,525——526网上报名,527将所有材料报教务处张雷。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4、学校提供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并盖公章;省(市)编办制发的事业单位编制本原件。

教务处

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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