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十要”行为规范
2018-10-26 10:51:54   来源:教务处    点击:

要爱党爱国,政治坚定;

要爱校爱岗,敬业奉献;

要关爱学生,因材施教;

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要谦虚好学,团结协作;

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要衣冠整洁,行为规范;

要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要遵守公德,作风正派;

要为人正直,公平公正。

上一篇: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安排表
下一篇:教师 “十三严禁”行为规范

通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46号
邮政编码:044000
招生电话:0359-2084503      
部门电话:0359-2084752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2018    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系   内容管理     晋ICP备09004356号-1     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