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2019-07-05 15:47:33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师函〔2019〕44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35号)精神,教育部将启动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首批遴选100个团队。现就做好我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主要面向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航空装备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化工与制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Web前端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详见附件1专业方向说明)。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须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所列的立项条件。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在以下9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

  1.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省级推荐高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省级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或者国家(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 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3.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双高计划”省级推荐专业群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4. 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5. 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或订单培养专业;

  6. 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且应用效果好;

  7. 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8. 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 

  9. 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 

  三、申报程序

  1、学校申报。符合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每所院校原则上限报1个团队。

  2、遴选推荐。省教育厅依据教育部公布的遴选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分配我省的推荐名额,确定10个建设单位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3、公示报送。推荐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教育部,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评审。

  四、申报要求

  1、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创新举措,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充分发动动员,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和申报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2、各申报学校要按要求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20日前寄送至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请各申报学校于6月12日至6月20日登录教育部官网教师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0/)“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专栏“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上传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学校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咨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中心。

  联系人:赵奇  李鹏

  联系电话:0351—5604652 /7676630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头道巷9号    

  邮编:030009

  邮箱:sxjkyzj@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2日

晋教师函〔2019〕4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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