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3-11 11:10:22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成〔2020〕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推迟大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为切实做好延迟开学期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市、各职业院校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清醒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一级响应”要求全方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切实履行延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延迟开学是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采取的特殊措施,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三、做好延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各职业院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制订特殊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情况创新教学方式,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和大赛集训备赛等活动。各学校应及早公布网上教学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对现有一、二年级在校生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生活指导等工作。原定拟提前返校参加大赛集训升学考试辅导的学生一并推迟返校。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加强对学生的学习和管理。

  四、加强对在外实习学生的教育和管控。各职业院校要对本校学生假期实习情况进行排查,加强教育管理和风险防控。对于目前已在实习岗位的学生,可以撤回的应立即撤回,暂时无法撤回的,要立即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实习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医学筛查,不得私自外出。跟岗教师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预防教育和常规管理,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络,全时段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和身体状况。对于暂未开展而拟于本学期进行的实习活动要立即与实习单位衔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疫情解除后再恢复进行。对相应延迟实习学生应安排一定的在线学习或自学课程。

  五、做好开学预案和各项准备工作。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三个不得”(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得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离条件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开学预案,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假期开学衔接顺畅、各项保障措施到位。2019年10月以后扩招拟于2020年春季入学的新生,应取消聚集性开学典礼等活动,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按《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管理 实现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1号)开展线上教学,相应教学安排务必通知到每位新生。

  六、加强对广大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和管理。疫情未解除前,各职业院校不得组织教师集体教研、培训活动。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备好课,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利用网络开展对学生的健康和学业指导。要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加强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指导,要求在家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切实做好对寒假在校生的关心和帮助,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防病知识,公开官方信息,正面引导师生正确对待疫病,树立战胜疫病信心。

  七、强化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职业院校要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组,加强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院校在延迟开学期间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的了解、督促、检查。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职业院校在延迟开学期间有关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情况和做法请及时报告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张少龙 联系电话:15834119333

  邮 箱:jytzcc@sxedc.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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