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实训基地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
2018-03-30 00:51: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函〔2018〕1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7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实训基地建设的规范管理,山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根据《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实训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7〕14号)安排,组织7个专家组28名专家于2017年11月21日—11月30日对2014年度获得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和集中评审。经过验收,96个项目验收达标,11个项目限期整改,3个项目验收不达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度,省财政共支持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等89所职业院校建设市场营销等110个实训基地,其中87所院校的107个项目接受了省级检查验收。
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总投资16540万元,项目学校实际使用16173.8406万元,使用率97.78%。项目学校能够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及运行和保障机制,规范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在实验实训设备采购中,项目学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和验收,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使用合理。项目建设完成后,能够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预算执行、资金使用与管理、建设绩效等情况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表明,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内控严格,支出合格,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的情况,资金使用效率较高,实现了绩效目标。实训基地建设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二、建设成效
1.实训条件持续改善,校内实践教学成为特色。87所项目院校共新建实训室200余个,购置设备近8000台套,增加学生实训工位数4000余个,实训课开设比例提高近40%,校内实践教学成为各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晋中市各中职项目学校借力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普遍开展了多层次师生技能竞赛活动,省赛、市赛获奖率提高,国赛获奖奖项及等次大幅提升,展现了山西职教风采,扩大了我省职业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
2.内涵建设同步提升,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各项目学校积极推进支撑实训基地运行的相关专业内涵要素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完善实训教学方案,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推行理实一体、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教学评价模式,开发实训教学资源。87所项目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业的“双师型”教师比例全部达到了国家要求的60%以上,开发实训课程标准160门、实训项目方案(含任务书)245个、实训指导书(实训教材)80本、实训课件400余个。这些实训教学资源的开发应用推动了专业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
3.基地运行机制初步建立,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改革。各项目学校注重探索和尝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项目建设管理运行机制。60%以上的项目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引入企业,积极开展产教融合项目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做学合一”的基地运行模式。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在平面设计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中与企业共建共享,实现了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太谷县职业中学在会计、平面设计两个实训基地建设中推行校企一体化办学,实现了学生带薪学习和带着技能出校门的培养目标。
4.产业需求对接更加紧密,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此次接受验收的实训基地中,直接服务于我省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旅游文化、医药卫生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训基地占比达30%以上。各项目学校在实训基地建设中注重兼顾产业发展和民生需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需要,60%以上的项目学校建成了对接当地产业结构及行业发展趋势,符合企业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及用人规格的需求的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中,项目学校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完成“干压粉体分散剂的研究”等课题研究。实训基地广泛选用能够代表本行业技术应用发展趋势的先进设备和真实工具,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的同时,学生的双证书获取率大幅提高,扩大了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对口升学率,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高度认同。今年在全省职业学校生源不足,招生规模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关联专业招生规模保持稳定,平遥现代工程技术学校、清徐职业教育中心等更是稳中有升,增幅达20%以上。
5.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各项目院校立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依托实训基地建设,强化专业社会服务功能的开发和拓展。一方面面向我省新兴产业和经济转型需求,广泛开展科技服务。山西电力职院利用实训基地开展国网国电企业员工专项技能培训。原平农业学校依托实训基地,先后承担了大同、吕梁等4个地市的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培训农村技术人员和创业带头人2800余人,科技服务成效显著;另一方面面向精准扶贫和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大力拓展社会培训服务。省财税专科学校为对口扶贫县搭建“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促进了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山西机电职院利用3D打印技术,制作喂鸭槽和卫浴清洗设备,服务武乡县2个贫困村,帮助贫困户脱贫。太原市卫生学校、阳泉市卫生学校主动把社会培训与服务和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山西护工”“送教上门”等各类社会培训和服务,培训人员2000余人。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个别项目院校对实训基地建设缺乏整体设计和科学规划,前期没有进行充分调研,设计的预期目标不够明确,在实施过程中组织不到位,导致项目没有按预期建设进度完成任务,基地不能正常运行。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有: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图形图像制作实训基地、山西省建筑工程技术学校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实训基地。因校址原因未启动建设的项目有:运城市文化艺术学校舞蹈表演实训基地。
2.部分项目院校资金规范管理意识薄弱。按验收过程中发现,个别项目院校没有从制度控制和预算控制视角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一是个别项目资金存在招标程序不合规、未进行资金审计的现象。山西省铁路工程学校机电技术应用和计算机应用实训基地,未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招标;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煤炭开采技术(煤层气)实训基地、阳泉市职业中专学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实训基地、怀仁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机电技术应用实训基地未进行资金审计。二是个别项目学校资金落实与预算执行意识不强,出现退缴或被财政部门逾期收回资金的现象。太原市财贸学校客户信息服务项目经费没有拨付到位,学校不反映、不联系有关部门,直至建设期满。山西省临汾会计学校的会计、计算机应用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未能启动实施,专项资金退缴省财政。
3.项目建设质量有待提升。个别项目院校对实训基地建设不够重视,实训基地建设目标不明确,导致实训基地项目不能正常运行。山西省畜牧兽医学校畜牧兽医实训基地的实训场所不具备使用条件: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学校戏曲表演(影视表演)和影像与影视技术实训基地在未进行备案的情况下变更了设备购置内容,部分实训设备未投入使用。
四、工作要求
针对项目验收发现的问题,经专家组研究,此次列入不达标项目的学校,今后不再支持建设实训基地项目;列入限期整改的学校,从整改之日起,不再给予实训基地、重点专业项目支持,直至整改结束验收合格。今后,实训基地建设应在贯彻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含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教职〔2016〕6号)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科学规划,明确基地建设任务。 一是各市教育局在项目实施前,要认真指导学校编制项目建设任务书,指导项目学校端正建设思路、细化建设内容、明确量化绩效目标。二是项目院校在实训基地建设前期,要明确实训基地建设内容和任务,学习、对照专业教学标准,重视实训教学方案制定,统筹规划支撑基地运行的内涵要素建设与设备购置,整体实施,同步推进,提高任务书的实用性和应用性,减少变更机率,确保实训基地建设质量。
2.强化管理,提高基地建设质量。 一是各市教育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组织项目学校相关建设人员集中研讨、培训等活动,加强中期跟踪管理,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学校顺利实施。二是各项目学校要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分项目建设标准,明确建设进度、建设标准和质量规范,构建实训基地建设质量保证体系。需要变更的建设任务要及时上报备案。
3.加强预算管理,建立资产内控管理机制。各项目学校要强化资金预算和分项目建设的同步设计,增强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的一致性。通过加强分项目建设任务设计和进度安排,增强资金预算编制的有效性,提高预算执行力;在分步实施建设任务时,项目资金预算及使用要优先考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不能因为配套资金到位迟缓而影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建立规范化的固定资产三级台帐和出入库管理制度,强化实训基地资产管理。
4.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一是加强基地信息化建设,鼓励教师利用多媒体技术开发仿真实训课程或项目,形成由课程视频资料、音像制品、实训课件、虚拟仿真软件等组成的实践教学数字化教学资源;二是以学校数字化管理系统为依托,建设实践教学保障平台,完善教师测评、在线考试、课程资源发布等功能;三是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改革,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5.开展针对性需求调研,充分发挥基地的社会效益。各项目学校在编制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时,要充分调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应的行业需求,把握行业技术发展前沿,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建设具备教学、技术研发、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强化基地建设的共享性、开放性建设。
附件:1.验收达标的项目名单
2.限期整改的项目名单
3.验收不达标项目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1月9日
 
附件列表:
1、晋教职函〔2018〕1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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