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12-13 21:17:00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函〔2017〕5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7〕4号,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1),《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00号,以下简称《网络安全通知》,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准确理解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增强职业院校网络安全意识。职业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步骤。教育信息化应用与管理能力已经成为衡量职业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标志。《意见》和《网络安全通知》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省职业院校要在近几年信息化建设所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深刻领会《意见》的新精神、新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坚持把提升信息化能力作为引领和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要落实好《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把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关键环节,根据《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见附件5)和职业教育“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标准(见附件4),结合实际,明确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分解重点任务,合理安排进度,整体有序推进,在确保我省的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的基础上,本着“补短板、强基础”的原则,努力提升职业教育信息化的基础能力。开发职业教育数字化优质信息资源,加快提高职业院校数字化建设水平。要强化信息化专项督导,把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作为衡量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志。省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并将其作为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经费拨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明确职业教育网络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责任,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标准引领、项目示范、分步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引导产学研用相结合。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与实施“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计划”、中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及重点专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生均拨款、专项资金、购买服务等投入中用于信息化建设的内容,提升相关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信息化教学大赛,加强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训练,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培训,提高安全管控能力。我省职业教育资源平台即将上线,平台上线资源的规范标准见附件3,各市、各职业院校按照“统一标准、自主建设、择优支持、持续更新”的要求进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工作方案,于年底前开展网络安全自查,12月31日前各市、各省直职业院校将工作方案和自查报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督促各地、各职业院校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和风险防控能力。
(本文件及附件已上传到山西省教育厅网和山西省职业教育网,请从网上下载)
附件: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3.职业教育资源平台上线资源规范要求
4.山西省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三通两平台”建设标准
5.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4日
附件列表:
1、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2、附件1.教育部2017.10职业教育信息化的指导意见.docx
3、附件2.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4、晋教职函〔2017〕56号附件3-4.docx

 

上一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编报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2018年专升本报考工作的安排

通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红旗东街46号
邮政编码:044000
招生电话:0359-2084503      
部门电话:0359-2084752
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2018    技术支持   信息技术系   内容管理     晋ICP备09004356号-1     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