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的通知
2018-11-19 16:57:31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晋教职〔2018〕23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建设的通知》(晋教职〔2018〕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遴选办法>和<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办法>的通知》(晋教职〔2018〕5号)精神,在院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遴选工作。经过形式审查、专家初审、联合审议、名单公示等环节,共遴选确定100个建设项目,经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统筹设计。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是我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我省实现转型发展、振兴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对于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院校要按照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优化专业结构,明确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和教学模式,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打造一流师资团队,完善实训实践条件,健全运行机制,将骨干专业建成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特色鲜明的品牌专业。
  二、认真编制任务书。各项目院校要高度重视骨干专业项目建设,按申报时提交的《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中承诺内容,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方案并认真填报《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2),进一步明确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和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落实。
  三、保障经费投入。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建设经费150-200万元。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晋财教〔2018〕199号)通知,20个高职骨干专业建设项目资金已经下达,其他骨干专业中66个纳入优质高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经费在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经费中统筹解决,13个已经享受过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骨干专业和1个民办高职骨干专业项目经费自筹解决。有关院校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申报书中的相关政策和资金承诺,加大对项目建设院校的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共同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各院校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强化过程管理。山西省骨干专业建设项目2018年全面启动建设,建设期为2年。山西省骨干专业建设项目依照《山西省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不再制定专门的实施管理办法。建设期间,通过年度绩效考核、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程序,对立项建设院校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授予 “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百强骨干专业”称号。对年度绩效考核、中期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学校,终止立项,省财政支持过的院校,收回其财政支持资金,确保骨干专业建设成效。
  《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一式5份报省教育厅职教处,同时发电子版至邮箱sxzjxmjs@163.com,经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后予以实施。
  联系人:赵敏     电话:0351-3046534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一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名单.xlsx
附件二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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