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的每餐食物样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个品种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内,以免被污染。之后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
二、留样食物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外面标明时间、品名、餐饮、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三、留样食品必须存放48h,方可倒掉。
四、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食品。
五、经营场所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六、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关闭通道、控制外来人员和员工出入。
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如实提供情况,共同寻找中毒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