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加工管理制度
2016-05-08 10:33:00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

一、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二、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三、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说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四、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五、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六、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七、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八、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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