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政策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晋财购[2015]78号、运财购[2016]7号等文件精神。
二、服务事项
所有涉及学校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工作。
床、桌、凳、门、窗、水、暖、电等涉及的设施和设备的维修。
三、服务内容
按照程序逐级进行申报、审批,批复通过即可实施。
四、服务对象
学校有采购需求的相关部门及全校师生
五、审批程序
一、采购程序:
(一)采购立项
1、预算超过10万元的各类货物、工程、服务等属大宗物品采购,先由学校会议研究确定立项后,严格按照运城市财政局(运财购〔2016〕7号)文件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单件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大宗物品采购,需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或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二)采购实施
1、学校成立大宗物品采购小组并指定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采购。专业性较强的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采购。
2、采购时应对市场行情进行调查,所询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属于上级规定的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按上级有关政府采购规定执行。
3、涉及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运城市财政局(运财购〔2016〕7号)文件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审批步骤如下:
①部门提出申购理由并列出拟购货物、工程、服务等信息及预算;
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③所属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④采购办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⑤校领导签署意见;
⑥根据领导签署意见,后勤处具体落实。
二、维修报修程序:
1、零星维修:
零星维修是指学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等维修(更换)水龙头、插座、灯泡、卫生洁具、门、窗、床等需要维修报修的,请及时联系相关责任人。
学生公寓责任人: 李国喜 18295977561
其余公共部分责任人:王林宏 13700599186
2、小型维修:
“小型维修”是指不在政府公开招标范围内的维修项目,且其造价在10万元及以下的维修改造项目等属于小型维修工程。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①申报部门出具详细纸质意见及大致概算。
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③所属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④校领导签署意见;
⑥根据领导签署意见,后勤处具体落实。
六、其他
服务机构: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9—2081486
投诉电话:0359—2086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