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国家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及报送材料的通知》(晋教助学【2019】)11号要求,我院认真开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请受理和资格审定及学费补偿发放工作,严格把关,应助尽助,保证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一、积极宣传,精心组织
在征兵宣传和报名过程中加强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告知学生应准备的相关材料和程序要求,使学生能及时把资助所需的相关材料报回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然后进行资格审定、登记、统计和存档。
2019年度上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及复学生学费减免共计38人,金额276000元。其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补报人数为9人,复学生学费减免补报人数8人。
学费补偿21人,金额132000元。其中正常报送,应届毕业生1人,金额12000元;往届毕业生1人,金额12000元,在校生10人,金额56000元。补报:应届毕业生1人,金额12000元;在校生8人,金额40000元。
退役复学学生共17人,减免学费144000元。
直招士官1人,金额12000元。
退役士兵共21人,补报9人,教育资助金额188000元。
本次上报60人中,有27人上年度因入伍通知书下来晚等原因补报,涉及金额188000元。
二、认真落实,应助尽助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下拨资金情况及相关要求,我校认真开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申请受理与审批工作,严格做好资格审查,使得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资助,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每年10月份开学积极联系服义务兵役学生或者家长,核实账户,并登记造册,经领导批示后交财务部门按时足额发放。
三、问题及建议
每年因为征兵部门入伍通知书不能按时发放,学生报回材料都比较晚。9月份开学后,学生已经入伍,没法及时联系。希望能加强和征兵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学生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报告
2019年10月24日